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833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气象局
文号
红政办发〔2022〕50号
发布日期
2022-09-19
信息名称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气象防灾减灾专项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做好气象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红河州气象防灾减灾专项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围绕加快科技创新、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要求,阐明了“十四五”红河气象防灾减灾发展的思路和目标,提出了发展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是推动未来5年红河气象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行动纲领。

  一、《规划》起草的背景和过程

  根据红河州委、州政府和云南省气象局关于“十四五”规划工作的总体部署,红河州气象局作为《规划》编制的责任单位,在州发展改革委的指导和协调下,牵头组织《规划》编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规划》编制工作于2020年10月启动,经历了以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工作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1月)。红河州气象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规划》专题会议,制定了红河州气象防灾减灾专项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组织领导、目标任务、总体安排、进度计划、保障措施等。

  第二阶段,基本思路形成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5月)。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加强与云南省气象局和红河州发展改革委、应急局等汇报沟通,持续跟踪云南省气象局和红河州“十四五”国民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研究成果和编制进展,做好统筹衔接,提出了《规划》的发展思路与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第三阶段,《规划》起草阶段(2021年6月—2022年1月)。多次召开讨论会,就发展思路与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比较系统的《规划》编写材料。按照总体思路,分类收集重要文件资料,认真组织学习研讨,提出规划大纲并组织开展编写工作。在做好与《全国气象发展“十四五”规划》《气象预报业务发展规划(2021—2025年)》《综合气象观测业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气象信息网络业务发展规划(2021—2025年)》《台站基础能力提升规划(2021—2025年)》《公共气象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云南省气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共红河州委关于制定红河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南气象业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衔接协调基础上,形成《规划》初稿。

  第四阶段,征求意见和论证评审阶段(2022年2月—4月)。《规划》初稿形成后,先后通过书面向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州应急局、州能源局、州林草局等相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征求意见。经充分研究、吸收了意见建议,历经10余次修改完善。2022年4月,由红河州气象局组织8个部门及专家对《规划》进行论证评审,专家普遍认为,《规划》编制科学规范,内容系统全面,目标明确,任务具体,重点突出,思路清晰,政策与保障措施合理,《规划》分析了红河州气象防灾减灾的现状和面临的形势,提出了“十四五”期间气象防灾减灾的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明确了保障措施,对红河州“十四五”期间气象防灾减灾高质量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前瞻性、指导性和操作性。

  第五阶段,报审阶段(2022年5月至6月)。5月30日《规划》(送审稿)通过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8月,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二、《规划》编制主线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实事求是,以“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为基本出发点,研判形势、制定目标、部署任务、组织工程项目。加快构建红河州更高水平的现代气象服务体系、气象业务体系、科技创新人才体系和现代气象治理体系,力争通过“十四五”时期的建设,使得红河州气象防灾减灾的薄弱环节得到全面提升,提高气象服务保障国家战略和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一流气象服务保障。

  三、《规划》的框架结构

  《规划》在体例结构上遵循了专项规划的编制模式,在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建设成果和“十四五”红河州气象防灾减灾面临形势分析预判的基础上,提出“十四五”时期红河州气象防灾减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规划》分为三个板块:第一至第二部分为总论部分,主要总结回顾“十三五”时期红河州气象防灾减灾取得的主要成绩,从机遇和挑战两个方面分析了“十四五”时期红河州气象防灾减灾面临的形势。阐述了“十四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第三至第四部分为主要任务,分别阐述了“十四五”时期红河州气象防灾减灾的重点任务及重点工程;第五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实施人才强业战略、推进法制建设、扩大合作与开放四个方面为规划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四、《规划》的主要内容

  为推动红河州“十四五”时期气象防灾减灾高质量发展,《规划》按照“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的工作思路,重点推动以下4项任务。

  一是构建以服务红河州经济发展、趋利避害并举的现代气象服务体系。提出面向生命安全,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面向生产发展,助力红河州经济高质量发展;面向生活富裕,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气象服务;面向生态良好,助力红河争当生态文明排头兵。

  二是构建协同高效、智慧精准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提出完善区域气象观测,发展精密监测业务;依托智能网格天气预报,发展精准预报业务;利用自动感知智能制作技术,发展精细服务业务;依托气象大数据平台,推进气象信息化建设。

  三是构建开放协同的气象科技创新人才体系。提出以研究型业务为基础,完善气象科技创新机制;培养和引进并重,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气象科普教育,提高公众防护意识。

  四是构建规范有序的现代气象治理体系。提出加强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强法制化和标准化建设;拓宽开放合作领域,探索多方合作共赢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