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404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机构
红河州政府办
文号
红政办发〔2022〕26号
发布日期
2022-05-31
信息名称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加快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了《红河州加快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红政办发〔2022〕2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实施办法》有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应急广播体系是国家应急体系和国家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强基层宣传思想阵地、有效传播党和政府声音的政治工程,是提升国家应急管理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工程,是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巩固脱贫成果的民生工程,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文化工程。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分别对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作出要求。州委、州政府十分关心,《红河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将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纳入主要建设内容,并列入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先后印发《全国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总体规划》(新广电发〔2017〕236号)、《关于进一步发挥应急广播在应急管理中作用的意见》(广电发〔2020〕80号)等文件。2022年1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意见》(云政办发 〔2022〕5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2025年底以前,完成省、州市、县三级应急广播平台建设,20户以上自然村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全覆盖,实现全省应急广播体系一张网运行、一体化管理。

  红河州8个县得到中央资金补助,初步建成应急广播体系。应急广播州级平台今年建成。

  《实施办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紧紧结合红河州实际,对全州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规范作出安排部署,有较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对加快推进全州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政策宣传、应急管理、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二、《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分为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步骤、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坚持统一规划、分级建设、安全可靠、资源整合、平战结合的基本原则,统筹利用广播电视资源,在2024年底前,完成全州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实现一张网运行、一体化管理,与省级应急广播平台有效对接,实现应急广播综合利用,更好地服务政策宣传、应急管理、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工作。

  (二)目标任务

  1. 2024年底前,完成州、县(市)、乡镇三级应急广播平台建设,实现行政村和20户以上自然村应急广播发布终端全覆盖。

  2. 2022年建成州级应急广播平台。

  3. 科学合理部署终端。20户以上自然村,学校、医院、商场、汽车站、火车站、热点景区等人口密集区域,要合理布局应急广播终端。

  4. 加强互通共享。强化部门协作,完善预警信息和应急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5. 强化日常宣传。搭建应急广播内容共享平台,丰富日常宣传内容供给。

  6. 实现综合利用。整合相关部门的防灾减灾、应急处置、政策宣传等信息资源,实现应急广播体系综合利用。

  (三)工作步骤

  明确推进县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8个基本步骤:1.开展前期工作;2.做好技术方案设计;3.组织技术方案评审;4.开展招投标工作;5.规范签订建设合同;6.进行工程安装调试;7.组织系统测评;8.严格验收程序。

  (四)保障措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强化绩效管理、强化考核问责等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县市人民政府是应急广播建设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应急广播建设领导小组组长。

  2. 强化资金保障。各县市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参照省级“以奖代补”政策,州级财政积极统筹,“以奖代补”推动各县市应急广播建设。

  3. 强化绩效管理。突出应急广播建设资金使用合理、安全、高效,加强对应急广播建设的监督指导、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4. 强化考核问责。将应急广播建设纳入工作督查、考核内容,并建立情况通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