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726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红河州科技局
文号
红政发〔2022〕2号
发布日期
2022-02-22
信息名称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十四五”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红河州“十四五”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红政发〔2022〕号)(以下简称《规划》)已于2022年1月14日由红河州人民政府印发施行。为了便于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现就《规划》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关于《规划》制定的背景及意义

  生物医药产业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既是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的必然选择,也是培育新动能、构筑新高地、打造新支柱的关键着力点,更是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红河州具有区位、资源、民族、环境等发展生物医药产业诸多优势。红河州气候类型立体多样,药材拥有量居于全省前列,地处中国—东盟两大市场的结合部和昆明、河内两大城市辐射的交汇点,区位独特、优势明显。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传承精华,守正创新,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将生物医药产业作为云南重点培育的千亿级产业,州委、州政府将生物医药产业作为红河州重点培育的百亿级产业,加快推进生物医药现代化、产业化,为建成“三张牌”示范区、沿边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提供产业支撑。根据《云南省“十四五”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规划》《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红河州实际,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的基本框架 

  《规划》由7个部分构成,第一至第三部分主要阐述“十三五”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取得成效、“十四五”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第四部分阐述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包括发展思路、发展原则、发展目标、发展布局四个方面。第五部分阐述了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重点,明确了从大力推进中药材科学规范种植、培育壮大中药材产业、推动中药材产业创新发展、打造“红药”知名品牌、大力发展中药配方颗粒、构建中药材产业市场流通体系等重点工作。第六、第七部分分别阐述了生物医药产业的重大工程及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的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以创新发展为引领,紧扣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做大三产,实施大抓产业行动计划,持续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的思路。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突出重点领域、项目导向合理、全社会参与、量力而行的基本原则,以培育和引进大企业、发展地方优势品种、打造大品牌、构建标准基地为目标,重点围绕优质原料产业、中药饮片加工和生物医药工业、生物医药商贸业等领域,做大做强生物医药产业,打造成红河州百亿元产业,努力把红河州建成“三张牌”示范区、沿边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二)《规划》的主要目标 

  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进一步提升“红药”品牌的影响力和市场份额,把红河打造成为面向西南、辐射南亚东南亚的中药材交易中心。力争到2025年,全州生物医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150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其中,生物医药制造业营业收入达到45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建立11个道地优势药材良种繁育基地、29个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11个良种中药材苗圃基地,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30万亩,产量18万吨,农业产值50亿元。 

  (三)《规划》的主要任务 

  《规划》从大力推进中药材科学规范种植、培育壮大中药材产业、推动中药材产业创新发展、打造“红药”知名品牌、大力发展中药配方颗粒、构建中药材产业市场流通体系等方面,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的生物医药产业发展6项主要任务。 

  1.大力推进中药材科学规范种植。《规划》提出要加强对全州中药材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鼓励和引导中药材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绿色化方向发展。一要推进道地药材科学规范种植,二要打造“一村一品”专业村,三要建设高标准优质原料基地,四要建设良种繁育基地。 

  2.培育壮大中药材产业。《规划》提出要强化项目政策资金支持,促进全州中药材种植、加工、流通、销售全产业链发展,提升中药材产业发展水平。一要积极引进大企业大品牌。实施精准招商,吸引具有市场影响力、竞争力的知名中医药企业到红河落地,辐射带动全州中药材产业发展。二要培育壮大现有企业。提出要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对中医药企业的扶持政策,加大对目前生产经营困难、面临停工停产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扶持力度,支持中药材种植、加工、流通企业融合发展、抱团发展等有力措施。三要实施中药材产业发展优惠政策。 

  3.推动中药材产业创新发展。《规划》提出一要促进中药质量提升。推进中药材、中药饮片标准体系建设,提升中药饮片炮制水平和产品质量。二要加强中药材质量控制。加强珍稀濒危野生药用植物保护,支持替代品研发利用。严格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使用管理,分区域、分品种完善中药材农药残留、重金属限量标准。三要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推进植物提取和精深加工、食药物质资源开发利用,研发生产健康产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建成一批中医药特色养生养老示范基地。鼓励各县市充分利用我州丰富的旅游和自然资源优势,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推进太极拳、八段锦等中医传统运动保健与体育休闲产业融合,建设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康体休闲体验园。 

  4.打造“红药”知名品牌。《规划》提出一要开展新一轮野生中药材资源普查。及时更新中药材资源保护名录,把保护珍稀濒危特色中药材资源,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内容来抓,积极推动中药材资源可持续发展。二要建立健全药材质量追溯体系。大力推进中药材追溯体系建设,推动中药材企业建设追溯体系,健全中药材第三方质量检测体系。三要加强地理标志管理和品牌创建。巩固提升“红河灯盏花”地理标志产品和云南绿色食品“十大名品”知名度和影响力,继续加大创建力度,争取更多红河中药材产品成为地理标志产品、进入云南省绿色食品“十大名品”系列、云南省“十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名单。 

  5.大力发展中药配方颗粒。《规划》提出一要鼓励州内中医药企业提升现代中药提取技术。加强中药配方研发,完善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体系,推动全州中药材产业向中高端发展。二要研究中药配方颗粒与饮片共煎、传统饮片等效性问题。实现中药用药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三要鼓励州内生产企业申报中药配方颗粒生产。支持中药配方颗粒品种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四要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备案工作。对省外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州内医疗机构确需使用的,依据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备案。 

  6.构建中药材产业市场流通体系。《规划》提出一要加快红河中药材产业集散地建设。通过建设全州统一的中药材交易专业市场,努力实现价格形成、产业信息、技术交流、物流集散等功能,打造面向西南、辐射南亚东南亚的中药材交易中心。二要加强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加强中药材物流体系配套建设,建设现代中药材仓储物流中心,构建种植养殖、加工、包装、仓储、运输和销售为一体的中药材流通体系。充分利用国内中药材知名网站和地方政府网站,积极推送红河中药材品牌与供求信息。促进“互联网+物流”发展,打造现代化智慧物流,拓展中药材电商销售渠道。三是加强对中药材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加强中药制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警戒工作,推进中药材种植企业和种植户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确保中药材制品质量安全。 

  (四)《规划》的重大工程

  1.龙头企业培育工程。《规划》提出要贯彻落实《产业发展“双百”工程实施方案》,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计划,全面提高医药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发展壮大一批骨干企业,扶持发展中小企业,形成企业集群。 

  2.产业集聚区建设工程。《规划》提出要依托国家级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优势,布局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开放型医药生产、保健品、营养食品加工生产线,打造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国际合作集聚区。 

  3.红药品牌打造工程。《规划》提出要积极支持企业培育申报商标注册,争创云南名牌、云南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及申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鼓励专业园区创建国家、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促进医药品牌集聚集约发展。坚持名企、名品、名牌联动发展,鼓励企业开展质量提升、品质升级和品牌营销。到2025年,努力培育一批中国、云南名牌和驰名商标。 

  4.创新服务提升工程。《规划》提出要围绕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发展需求,提升和建设一批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和专业化研发平台,形成完善的生物医药研发和技术服务链,不断提升创新能力。 

  5.人才团队培引工程。《规划》提出要支持红河学院、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设置生物医药专业,着力培养一批中药材及品质饮片加工人才。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生物医药产业技术需求,结合红河州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围绕产业链、创新链部署人才链,进一步加强生物医药产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工作,支持多种渠道引进产业高端管理人才、科研领军人才、高层次技术人才和创新团队。到2025年,遴选培养1名中医药领军人才、5名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10名中医药后备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