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099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文号
红政办发〔2021〕49号)
发布日期
2022-01-21
信息名称
《红河州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以下简称《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25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精神,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推动群众体育蓬勃发展,经红河州人民政府同意,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红河州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起草背景、主要内容等进行解读。

  一、《实施方案》起草背景

  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提出加强健身设施建设和发展群众体育的新政策、新举措,是国务院首次专门就健身设施建设和群众体育工作出台政策文件。云南省体育局按照省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云南实际,制定了《若干措施》。红河州人民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州教育体育局依照州人民政府的指示安排,多次修改完善,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六条十五点。第一条是《实施方案》总体要求,提出了2025年目标,要求形成群众普遍参与良好氛围,全方位推进全州群众体育高质量发展。

  第二条是建设规划,包括摸清可用资源、制定行动计划、规范审核程序三个方面。要求梳理可用空间资源、设施资源,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可用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编制州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计划,制定新周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组织编制健身设施建设相关规划、审查审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范审核程序,严格用途管理。

  第三条是盘活存量挖掘潜力,包括提升建设可及性、倡导复合用地模式、落实社区设施配套、鼓励社会参与四个方面。引导建设中小型健身场地设施;补齐农村健身设施短板,实现行政村(社区)体育设施全覆盖;支持健身设施功能整合,鼓励复合利用土地;新建住宅小区按照“15分钟健身圈”配建社区健身设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在不影响消防救援的前提下统筹建设社区健身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运维管理及学校体育设施建设。

  第四条是提升服务水平,包括简化建设审批程序、做好面向社会开放、推进信息服务、创新运维模式四个方面。加大健身设施审批“放管服”改革力度,简化、优化审批程序;完善体育场馆开放补助政策,推动对社会开放;建设全民健身大数据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供线上便民服务;引入专业机构参与公共健身设施运营,创新运维管理模式。

  第五条是推动群众体育高质量发展,包括完善组织体系、打造品牌赛事两个方面。加强群众性体育组织建设,培育发展非营利性体育类社会组织;基层体育社会组织下沉社区,持续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制定“体医融合发展”工作方案;持续开展“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品牌创建活动。

  第六条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将全民健身设施规划建设、开放利用和开展群众体育纳入重点工作安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有关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指导各地做好有关工作。州教育体育局要牵头健全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及时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各县市贯彻落实。

  三、《实施方案》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紧扣《意见》和《若干措施》,紧密结合云南发展实际,突出以下特点。

  (一)贯彻落实国家《意见》和省人民政府《若干措施》要求和任务。《实施方案》紧跟国家、省人民政府部署,广泛征求意见,听取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剖析痛点难点,旨在把握内情、掌握外情、摸清下情,确保理清路子、开对方子。

  (二)突出健身设施建设重点。坚持目标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在《实施方案》15条内容中,多层次、多方面体现全民健身发展规划,提升建设、运维和服务水平,着力解决全民健身设施有效供给问题。

  (三)体现红河地方实际。立足“体育强州”规划重点,提出复合利用土地、支持小型、多样化健身设施建设、公共和学校体育设施双向开放、推进体医融合工作、丰富赛事活动等工作措施,扎实推进“体育强州”建设,使体育建设成为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