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892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红河州政府办
文号
红政办发〔2021〕48号
发布日期
2021-12-23
信息名称
《红河州“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政策解读

  《红河州“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于2021年11月23日由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施行。为了便于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现就《规划》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的编制依据及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十四五”国家防震减灾规划》《云南省“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红河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红河州“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红河州地震局组织编制了《规划》,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进行了专家评审、风险评估,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经红河州人民政府审定,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红河州“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由5个部分、1个附件组成。

  第一部分:现状与形势。总结了红河州防震减灾事业“十三五”时期的发展成效,分析了“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十四五”时期的问题与挑战。

  第二部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震减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进一步夯实监测基础,加强预报预警,摸清风险底数,强化抗震设防,保障应急响应,增强公共服务,创新地震科技,推进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提高全州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地震灾害风险,为红河高质量建成“三个示范区”提供可靠的地震安全保障。

  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提升地震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坚持改革创新,推动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系统观念,主动融入全国全省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全局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主要目标:到2025年,初步形成以监测智能、防治精细、服务高效、科技先进、管理科学为标志的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体系框架,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地震灾害风险防治、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和地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地震预警工作取得突破,地震科技和地震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高质量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素质进一步提升,地震灾害风险对全州经济社会和公共安全的影响持续减轻,满足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地震安全的需求。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提出“十四五”时期7个方面的主要任务:提升地震监测预测预警能力、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提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增强地震信息化支撑、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推进防震减灾法制建设。

  第四部分:重点工程项目。明确“十四五”时期实施的4项重点工程项目:红河州地震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红河州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工程、红河州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红河州防震减灾智能化工程。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投入机制、统筹协调发展、强化人才培养、建立评估制度5个方面,建立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附件:《红河州“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对红河州“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了明确。

  三、《规划》实施期限

  本《规划》实施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