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587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公共资源配置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屏政规〔2021〕3号
发布日期
2021-11-12
信息名称
《屏边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屏边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与使用,健全退出机制,多渠道解决住房困难群体阶段性基本居住需求。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的通知》(建办保函〔2017〕634号)、《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云政发〔2012〕14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人群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云建保〔2017〕285号)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屏边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共有四十六条。

  (一)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包括《屏边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法律依据、适用范围。

  (二)第五条至第六条。主要包括保障资金筹措管理。

  (三)第七条至第十条。主要包括房源的筹集渠道及建设标准。

  (四)第十一条至第二十一条。主要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申请条件及审核流程。

  (五)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六条。主要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原则。

  (六)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三条。主要包括公共租赁住房日常管理标准。

  (七)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八条。主要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的退出方式。

  (八)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四条。主要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监督机制及违法行为惩处机制。

  (九)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六条。主要包括办法解释权、实施时间和有效期。

  三、制定依据

  (一)《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的通知》(建办保函〔2017〕634号)

  (三)《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云政发〔2012〕14号)

  (四)《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人群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云建保〔2017〕285号)

  四、文件有效期

  《屏边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自2021年1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