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290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红河州政府办
文号
红政发〔2021〕15号,红政办发〔2021〕23号
发布日期
2021-08-06
信息名称
《健康红河行动组织管理和考核方案》与《推进健康红河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健康红河行动组织管理和考核方案》与《推进健康红河行动实施方案》的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2020年5月6日,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云南行动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2020年5月1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健康云南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省《考核方案》)。根据州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州卫生健康委组织人员对照省《实施意见》和省《考核方案》,代州人民政府起草了《推进健康红河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健康红河行动组织管理和考核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印发给全州13县市和州级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推进健康红河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健康红河行动组织管理和考核方案(送审稿)》,经州人民政府同意,于2021年6月21日印发《推进健康红河行动实施方案》《健康红河行动组织管理和考核方案》。

  二、出台的意义

  (一)推进健康红河行动实施方案出台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云南行动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0〕13号)精神,按照“政府主导、高位推动,普及知识、提升素养,预防为主、早期干预,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完善服务、共建共享”基本原则,加快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动员全社会广泛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实施健康红河行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分阶段设置了2022年和2030年工作目标。

  到2022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传染病发病率持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人均预期寿命2022年接近、2030年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到2030年,全州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行为形成并持续巩固,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健康红河行动组织管理和考核方案出台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云南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26号),确保健康红河行动有效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制定本方案,统筹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健康云南行动”“健康红河行动”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有关工作。为健康红河行动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确保相关目标能够如期完成,希望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最终形成政府引导、社会互动、全民参与、创新共享的国民健康新格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提高全州人民健康水平,为建设健康云南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内容

  (一)推进健康红河行动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推进健康红河行动实施方案》,由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组织实施3个部分组成,并以附件形式列出了支撑健康红河行动的具体项目清单(8类)。核心内容为行动任务,具体包括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防控重大疾病、发挥中医和民族医药优势4大方面,共16个具体行动。

  《推进健康红河行动实施方案》,原则上与省《实施意见》拟定的各项目标总体保持一致,但在个别地方进行了调整。一是结合红河实际,对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内容进行细微调整;二是按省《实施意见》要求细化和适当调整了工作目标,将人均预期寿命分阶段调整为2022年接近、2030年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三是结合全州多年疫苗接种率实际,到2022年、2030年,全州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由省级保持在90%以上,调整为保持在95%以上。

  (二)健康红河行动组织管理和考核方案主要内容。《健康红河行动组织管理和考核方案》,基本框架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健康云南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一致。与省级《考核方案》的主要不同之处在于:一是将省级的“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改为本州的“组织管理和考核方案”,从实际内容和文本形式上看应更为恰当。二是对原成立的“健康红河行动推进委员会”的组织架构与职能作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明确建立“疾病防控、临床医疗、妇幼健康、健康教育、中医药、教育体育”6个专项行动工作组,按专业领域分组成立了“健康红河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明确列出6个专家组具体名单。三是明确了健康红河行动考核指标框架,结合红河州实际提出考核的基线参比数据,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推进健康红河行动实施方案保障措施。提出了到2022年和2030年重要健康指标的总体目标,同时细化落实了16个专项行动,涉及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实现全方位健康行动。每项专项行动对主要指标步骤化、量化、责任化,突出问题、找准差距、强化举措、紧抓落实。

  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逐级成立健康红河行动推进委员会,开展行动监测评估,将健康红河行动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加大对健康红河行动工作的投入力度,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促进全民参与。要加强宣传和交流合作,提升红河州居民健康水平。

  提出了8项支撑项目,3年投入4.9265亿元,力争通过项目实施,如期实现2022年阶段性目标任务,并为实现2030年远期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健康红河行动组织管理和考核方案保障措施。明确了州级层面成立州政府领导牵头的健康红河行动推进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健康云南行动”“健康红河行动”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有关工作。按照年度研究部署行动推进的重点任务,协调各县市、各有关部门推动工作落实。根据国家、省级要求和医疗技术指标变化等情况,调整行动指标和内容。完成健康云南行动推进委员会和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行动监测评估,将健康红河行动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加大对健康红河行动工作的投入力度,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促进全民参与。加强宣传和交流合作,提升红河州居民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