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1-01448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红河州政府办
文号
红政办发〔2021〕11号
发布日期
2021-04-23
信息名称
《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打造智慧健康红河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近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打造智慧健康红河的实施意见》(红政办发〔2021〕1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的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互联网+医疗等,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的指示要求,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深度融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州长罗萍亲自安排部署全州推进工作,并在州政府常务会议上研究有关工作。州卫生健康委作为牵头部门,在深入调研、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组织协调州发展改革委、州医疗保障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先后进行了十余次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目的意义

  《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具体实践,是州委、州政府对人民健康新期待的回应,是立足“数字红河”,推进“健康红河”,关注人民健康和需求,着力提升全州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迫切需要。通过《实施意见》的落实,将进一步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互联网+医疗健康”创新成果带来的实惠,进一步丰富新时期医疗健康服务的方式和内涵,为健康红河、美丽红河和文明红河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建立“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体系。从打造指尖医疗健康服务、拓展医保支付新方式、推进就医诊疗一码通、探索药品供应保障服务、创新健康管理新模式、推进公共卫生在线管理、建成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等七个方面,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服务融合,涵盖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诸多方面。

  二是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从加快发展互联网医院,推动远程医疗全覆盖,发展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推广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应用服务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有关具体举措。

  三是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保障体系。从加快信息资源基础建设、实现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推进医疗健康专网建设、保障数据信息安全等四个方面,对强化医疗质量监管和保障数据信息安全作出明确规定,保障“互联网+医疗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四、《实施意见》的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要求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将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与推进“数字红河”“健康红河”建设相结合,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及时梳理本地区、本部门重点任务,加强“互联网+医疗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政策支持。按照方便群众就近就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效利用、减轻患者费用负担及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可持续发展要求,制定出台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规范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制定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的管理办法。同时,明确互联网医院设置、在线医疗服务、互联网医院医师药事管理、互联网医院病案管理和网络信息安全等要求,规范互联网诊疗路径和流程,促进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

  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统筹现有资源,推动生态集聚,鼓励双创孵化,扩宽投融资途径,促进合作共赢,逐步形成投融建协同发展的资金保障机制,助推智慧医疗快速发展。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及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加强舆论监测和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