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0-04045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发布机构
红河州政府办
文号
红政办发〔2020〕33号
发布日期
2020-11-03
信息名称
《红河州大抓电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政策解读

  近日,红河州政府办公室印发《红河州大抓电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红政办发〔2020〕33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做好《行动方案》落实工作,现就《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情况和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推进《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大抓电商行动计划的通知》(红政办发〔2019〕13号)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促进全州电子商务更好更快发展,结合《云南省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提质增效促进农产品上行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云政办函〔2020〕50号)要求,我州制定出台了本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红河州大抓电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以进一步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培育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实现全州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分为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四大部分。主要任务是从电子商务应用拓展、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培育等方面提出7项工作任务。保障措施从工作机制、资金扶持、政策保障等方面提出4项政策措施,重点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急需解决的“痛点”“难点”。

  三、政策核心点解读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年底,完成石屏、泸西、红河县、元阳、绿春、屏边、金平7个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启动建水、河口2个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全州网商规模突破2000家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28%以上,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额3亿元以上。

  到2021年年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取得明显成效。全州网商规模突破2500家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30%以上,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额增长30%以上。

  到2022年年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进一步提质增效,全州网商规模突破3000家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30%以上,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额增长40%以上。

  (二)主要任务

  1. 打造电商发展新平台。一是扩大“一部手机云品荟”覆盖。二是开展农产品网上开店行动。三是深化与知名电商平台合作。

  2. 创新电商新业态新模式。一是支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二是推广线上订购服务模式。三是打造数字生活创新模式。

  3. 拓展电商营销渠道。一是支持工业企业电商化。二是支持旅游行业电商化。三是支持消费扶贫电商化。四是支持农商互联电商化。

  4. 优化电商公共服务。一是优化升级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二是持续开展电商人才培育。三是推进农村电商数字化。

  5. 补齐城乡物流短板。一是完善城乡物流配送网络。二是实施冷链设施补短板工程。三是提高物流信息化建设水平。

  6. 强化特色品牌培育。一是加快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二是打造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三是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品牌推介。

  7. 加快发展跨境电商。一是扩大跨境电商销售渠道。二是推广跨境电商新模式。三是鼓励发展“互联网+边境贸易”。

  (三)保障措施

  发展电子商务需要一个长期过程,《行动方案》着重提出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建立健全“州直部门指导监督、县市长具体抓落实”的电子商务新业态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政策支持,激发发展潜能。探索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引导、社会资本为主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资金,各县市政府建立相应配套的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三是完善激励机制,发挥引领作用。定期对大抓电商工作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及督促指导。对综合考评排名靠前、工作成效显著、业态模式创新的县市和经营主体给予适当激励。

  四是健全统计体系,强化数据监测。逐步构建大数据监测、典型企业调查、部门数据共享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建立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分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