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321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发布机构
红河州政府办
文号
红政办发〔2019〕45号
发布日期
2019-10-24
信息名称
解读《红河州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有关精神,近日,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州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9〕4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等相关单位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分别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71号)文件精神,分别对促进全国、全省全域旅游发展作了安排部署。2018年4月24日,州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红河州全域旅游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8〕23号),提出要根据全州旅游发展总体布局,按照旅游活动全域化、旅游空间全景化、旅游监管全覆盖、社区居民全参与、旅游成果共分享的工作要求,围绕标准引领、创软建硬、示范带动、动态监督的思路,依托“三千四百年”七张名片,通过推进全域旅游发展,重点推动国家级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到2020年,力争创建成为全域旅游示范州,建成建水县、弥勒市等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蒙自市、元阳县、石屏县等一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2018年10月10日,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对推动“旅游革命”,加快红河全域旅游发展,实现红河旅游转型升级,作了进一步明确,对推进全州全域旅游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州启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以来,全州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思路、创建目标、创建重点、创建任务、保障措施等逐步清晰明确,促进全州全域旅游发展形成了广泛共识,为《实施方案》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实践基础。

  二、《实施方案》总体考虑

  《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省政府“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的旅游产业发展原则,以全面推进“旅游革命”,加快红河全域旅游发展,把红河打造成为云南旅游新方向为目标,围绕全域旅游发展的主题,通过“全景化打造、全地域覆盖、全资源整合、全领域互动、全社会参与”,着力创建一批省级以上全域旅游示范区,建成一批优质旅游产品,推动乡村旅游品质全面优化,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旅游市场繁荣稳定。到2020年,全面实现旅游发展全域化、旅游供给品质化、旅游治理规范化、旅游参与全民化、旅游效益最大化,全州旅游产业综合竞争力明显增强,红河全域旅游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包含6个方面、37项重点任务,具体内容是:

  (一)打造全域旅游精品共11项,力争到2020年,重点打造以下全域旅游重点产品。一是在前期重点推进建水、弥勒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基础上,力争全州70%(9个)以上县市创建成为省级以上全域旅游示范区。二是达到5A级景区创建标准的景区3个,全州4A级以上景区超过10个。三是重点推动弥勒太平湖、建水临安古城创建旅游度假区。四是力争创建2个以上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循环经济示范区。五是围绕全省精品自驾旅游重点线路红河段规划布局,完善沿线公共服务设施,建成12个以上汽车旅游营地,打造3条以上精品徒步旅游线路。六是推进旅游产业与城市建设融合发展,重点建设2个旅游综合体。七是力争创建14个旅游名镇。八是培育发展体育旅游、医疗健康、文化旅游等新业态。九是进一步完善边境旅游线路基础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加快边境旅游发展。十是创新开发一批特色旅游商品。十一是培育旅游节庆品牌、特色节庆活动、精品演艺品牌。

  (二)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共7项任务,到2020年,全州重点发展以下乡村旅游。一是建设红河县、元阳县2个旅游扶贫示范县,泸西县永宁乡、元阳县新街镇2个旅游扶贫示范乡镇,42个旅游扶贫示范村;培育1000户旅游扶贫示范户,综合带动3万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二是创建20个旅游名村。三是重点建设3个花田(农业)旅游示范基地。四是创建一批旅游生态农庄。五是积极培育特色民宿客栈。六是培育500个以上星级农家乐。七是培育100户乡村旅游示范户。

  (三)完善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共6项任务。一是加快旅游公路和环线建设,构建全域旅游交通体系。二是加快推进全州主要道路服务区改造提升。三是持续推进“厕所革命”,新建、改建旅游厕所273座以上。四是加快停车场、旅游标识、无障碍设施建设。五是完善旅游集散与咨询服务体系,重点建设4个一级游客中心,10个二级游客中心。六是推进城市建设与旅游发展融合,建设完善公共休闲设施体系。

  (四)提升旅游品质共5项任务。一是加快全州旅游标准体系建设。二是构建由政府评价、专业评价、游客评价组成的旅游服务评价体系。三是提升旅游企业和涉旅经营单位的标准化管理水平。四是鼓励支持培育和引进重点旅游企业。五是推进落实“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任务,提升全州旅游智慧化水平。

  (五)加强全域旅游监管共4项任务,重点从以下方面加强监管。一是强化旅游市场监管,推行“1+3+N+1”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依法打击涉旅违法犯罪的行为,强化旅游综合监管考核。二是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开展旅游风险评估,加强旅游安全制度建设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三是深化旅游行业协会改革,强化旅游行业自律。四是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和权益保护,创新导游激励机制,全面推行导游人员服务质量综合评价。

  (六)推进旅游共建共享措施共有4项任务。一是强化空间管控,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大力推进低碳旅游和旅游业节能减排,开发生态旅游产品;加强生态旅游教育培训,提升居民素质和从业技能。二是推进旅游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绿化美化和景观提升,开展主要旅游交通沿线风貌整治,推进旅游村环境提升改善。三是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及景区内旅游交通价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推动公共场馆免费开放。四是强化全域旅游和文明旅游宣传,营造全域旅游发展格局和氛围。

  《实施方案》还从加强规划引领、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明确强化旅游用地保障的措施和内容、实施旅游品牌宣传营销、加强旅游人才保障及旅游专业支持5个方面提供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政策支持,并从加强组织领导和强化绩效考核方面给予保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在此基础上,《实施方案》还梳理提出《红河州促进全域旅游发展重点建设任务表》,对正文中提出的重点任务进行明确。主要包含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旅游扶贫示范县、乡、村创建,高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精品自驾旅游线路、汽车旅游营地、旅游综合体、旅游名镇、花田(农业)旅游示范基地建设,体育旅游基地、品牌赛事、温泉康养、养老养生等新业态培育,旅游节庆品牌、特色节庆活动、精品演艺品牌等节庆和演艺产品打造,以及一级、二级游客中心建设等多类创建和建设任务,明确了项目清单、任务内容、实施主体和完成时限,以指导各县市、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