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2-27 17:02 字体:[]

  2022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健全卫生健康法治制度体系,不断深化卫生健康“放管服”改革,推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为健康红河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度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高度重视,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州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内容。召开委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今年,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普法学法用法计划》《2022年全州卫生健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红河州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红河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任务分工方案》等相关文件,专门听取2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始终做到法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共推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确保卫生健康工作实现法治化。

  2.完善领导机制,细化工作措施。调整充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监督科,承担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各项工作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形成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统筹部署,具体职能科室主动抓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要求医疗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融入医疗机构管理运行的全过程。2022年10月,制定下发《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实行办法通知》,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州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任务,明确法治建设工作与绩效目标挂钩,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做到同步推进。

  (二)加强学习,抓实卫生健康守法普法。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单位领导班子开展集中学法2次。委机关通过集中学习、线上学习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学法用法活动,按照年初制定的普法计划,已开展普法学习活动22次,学习法律法规18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组织19名干部职工到蒙自市人民法院参与旁听庭审活动,通过现场警示教育,进一步提升了单位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严格公正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制定《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厉打击医疗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力度整治医疗秩序,截至2022年12月30日,全州累计查处涉及医疗卫生违法违规案件225件,其中:医疗卫生139件,非法行医86件,罚款总金额375.89万元,没收总金额120.49万元,停业整顿4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家,发出警告109家,取缔非法黑诊所81户次,没收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药品、医疗器械589箱,依法移送公安机关5起。加强各类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全州累计开展医疗卫生监督检查5339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872份,在日常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中对发现医疗机构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超许可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麻精药品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围绕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医疗机构虚假宣传、重复检查、过度诊疗、虚传诊疗项目及药品耗材、小病大治、违反诊疗规范造成患者伤亡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等违法线索,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案件,截至12月30日,全州共接件投诉举报101件,办结101件,查处率100%。二是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执法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22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共下达红河州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730件,涉及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放射诊疗、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等11个专业,截至11月20日,全州监督完成730家,监督完成率100%,任务完成717家,任务执行中关闭13家,完成率98.22%,完结率100%。在执行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中,全州共查处各类卫生违法案件149起,罚款34.45万元。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均使用手持执法终端执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并将监督信息上报至国家信息报告系统。

  (四)全面依法履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积极开展法制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持续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的通知》,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对13项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卫生健康部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自由贸易试验区3项申请和办理量较大的卫生健康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加大改革试点力度,简化审批、降低准入、简约高效、宽进严管,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进一步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让社会主体充分享受国家改革红利。截至12月30日,州本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累计办理“实行告知承诺”1件;“优化审批服务”79件;惠及69户。不断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州本级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共汇聚政务服务办件数据833条,其中涉及个人事项667条,涉及企业及医疗卫生机构166条。扎实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梳理工作,完成《红河州卫生健康委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梳理上报工作,今年涉及卫生健康行政许可事项共有20项。

  2.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一是制定《红河州卫生健康委行政规范文件合法性审核管理办法》,推进州卫生健康委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要求,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由委综合监督科承担合法性审核职责,今年,州卫生健康委未出台规范性文件,对普通行政公文提出审核意见12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过清理,没有需要修改或需要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二是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按照《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范》,严格审查卫生健康领域内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确保卫生健康公平竞争环境。按照严格审查增量、有序清理存量的原则,建立健全自我审查机制和程序,对审查对象、审查方式、审查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报表及我委贯彻落实情况。截至12月30日,州卫生健康委印发及提请州政府发文的文件中,没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规范性文件和措施。

  3.认真梳理部门权责清单。按照权责清单事项与政务服务事项编码、名称、依据、类型保持一致要求,对州卫生健康委权责清单进行全面梳理。经梳理,《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2)》共7类153项,其中:行政许可16项,行政处罚112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检查10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职权2项。经合法性审核,权责清单的行使主体、职权名称、子项名称、设定依据合法、内容合法、权限合法、程序合法。

  4.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州卫生健康委与牵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协议》,聘任律师对卫生健康法律事务开展工作,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作用。一是推进卫生健康重大决策法治化。制定《红河州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试行)》,明确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疑难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组织法律顾问及有关领域专家进行合法性论证或提出咨询意见,确保卫生健康管理决策规范化,避免和减少了行政决策和管理的失误或违法。强化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通过“提前把关”,切实保障了合同双方权益,提升了卫生健康服务水平。二是推进依法解决卫生健康纠纷。积极运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解决群众问题,2022年法律顾问参与信访工作共26件,主要涉及医疗纠纷信访、离岗乡村医生待遇信访、计划生育宣传员待遇信访,在化解矛盾问题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特长,合理提出处置建议,全年没有出现重访事件。三是推进卫生健康执法法治化。强化法律顾问从立案、证据收集、法律适用、执行等环节对具体案件提供指导,2022年法律顾问指导卫生健康行政执法2次,结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提升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四是法治建设经费保障到位。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委属各单位确保经费支持普法工作的开展。委机关以一年一聘的方式,每年支付法律顾问费用3万元,切实保障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

  (五)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制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信息研判报告、应急响应等机制建设。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指挥平台、救援队伍、救授装备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等建设。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规范救援程序,熟悉装备性能,掌握处置要领,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二、存在问题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还有待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所欠缺。二是行业普法力度还不够。卫生法律法规数量多,涉及面广,普法方式方法有待创新,行政执法工作能力需要再提升。

  三、2023年工作安排

  (一)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的工作体系。加强各级卫生健康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完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筑牢政治忠诚。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

  (二)加强卫生健康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一是依法规范履行政府职能,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完善州卫生健康委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建立公开、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减证便民”措施,着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程序相关配套制度,强化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法定程序。三是大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程序,督促指导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强化检查评查结果运用。四是深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提高依法决策能力水平。五是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加强应急指挥平台、救援队伍、救援装备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等建设。配合推进“数字应急”建设,建立健全重大风险预警、识别、分析研判、治理等全方位联合防控体系,加强卫生健康应急物资储备和安全管理,

  (三)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地落实。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利用国际护士节、中国医师节、艾滋病日等卫生健康相关节日及“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广泛宣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卫生健康以案释法工作,加强对卫生健康监管对象的普法教育,引导树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理念,切实提高依法执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