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科技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0-11-24 10:56 字体:[]

  一、指导思想

  本着“以防为主”的环境管理方针,对突发紧急事件进行及时、有效地处理,以保证我局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尽最大努力避免和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二、组织机构

  设立紧急事件反应小组,负责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其组成如下:

  组  长:刘 杰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龙 顺 局党组成员、州科技局副局长

  王向东 局党组成员、州科技局副局长

  白庆云 局党组成员、州科技局副局长

  成 员:范慧敏 办公室主任

  张碧松 科技成果转化科科长

  马  刚 综合科科长

  段祖文 社会发展科科长

  普金霞 红河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高  翔 红河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具体分工如下:组长、副组长为突发紧急事件现场总指挥和副指挥;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组织人员疏散,维护现场,按照程序负责及向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办公室负责组织保安疏散人员,维护现场,并组织、协助相关部门抢险施救。各科室负责人按照应急方案有义务协助引导、组织处理本科室的突发紧急事件。紧急事件反应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三、突发紧急事件的防范

  1.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要求,各科室负责人要加强日常安全工作的检查、管理、及时消除隐患。

  2.办公室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各种设施设备运行良好,使可能因设施设备原因造成的突发紧急事件降至最低。

  3.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使人人掌握安全生产常识,并具备一定防范处理突发事件的基本知识。

  四、处理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保障

  1.人员保障

  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的各位成员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办公室及各科室负责人是应对突发事件的主要力量。

  2.物质保障

  根据区域和功能的不同,在重要场所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质,在发生突发事件后,紧急事件反应小组有权调用单位内可用于处理突发事件的任何物质。

  五、突发紧急事件的报告与信息发布

  1.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单位有关信息的审核、发布。

  2.遵守国家有关处理突发事件的规定,上报按规定应当上报的情况。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突发事件处置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信息报告时间、范围等。

  4.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必须经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批准,并请示上级。

  六、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

  (一)火灾应急处理程序

  1.基本应急原则

  一旦发生火灾,应利用现有消防设备进行扑救,做到不失时机地扑灭初期火灾,避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在组织指挥灭火自救的工作中,应坚持以保证大多数人安全为前提,在5—7分钟内及时堵住火势蔓延,消除火势对人员疏散通道的威胁,首先保护着火层及其以上区域的人员疏散到安全区。

  2、灭火应急措施

  (1)报警通报

  一旦接到火警,办公室应立即派人(或通知有关人员)前往现场,查看是否为火灾,确认起火时,马上通知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根据火势大小通知公安消防队到火灾现场进行灭火救人工作。

  向全楼通报时的次序是:着火层——着火层以上各层——有可能蔓延的着火层以下的楼层,通报时利用电话或其他辅助工具(如扬声器等)来说明疏散路线,稳定人员情绪,防止出现混乱现象。

  (2)灭火

  确定火场情况,做到三查三看:一查火场是否有人被困,二查燃烧什么物质,三查从哪里到火场最近;一看火烟定风向、定火势、定性质,二看建筑定结构、定通路,三看环境、定重点、定人力、定路线。

  组织力量扑救:起动消防水泵,满足着火层以上各层的消防用水量,铺设水带做好灭火准备;关闭防火区的防火门;使用固定灭火器灭火。

  使用消火栓:喷射水流,应把水流喷射到火焰根部即把水流喷射到燃烧物体上,在看不见火焰的情况下,不要盲目射水,要根据火场情况,及时变换射流。

  使用干粉灭火器:对准燃烧物体火焰的根部平行喷射,如果燃烧区域火焰面积较大,可将干粉灭火器停在距火源5米距离的上风或侧上风的位置,使灭火器完全覆盖燃烧区,向有遮蔽物质的燃烧物体喷射时,应居高临下,否则不易扑灭。

  当电器设备着火并引燃附近可燃物时,在一般情况下应立即切断电源,尽快扑救,但是情况危急时,可先迅速有效地使用干粉灭火器控制火灾,扑灭火灾。

  (3)救人

  积极抢救受火灾威胁的人员,是灭火工作的首要任务。当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时,应根据救人任务的大小和现有的灭火力量,首先组织救人,同时部署一定力量扑救初期火灾。

  火场疏散从先着火附近开始,再从着火层以上各层开始疏散救人;本着干部职工安全的原则,对着火层以下的人员,要做好安抚工作,不要让其惊慌、随处乱跑,要服从指挥;对于被火围困的人员,应通过室内电话、手机等通信工具,告知其自救办法,引导他们自救脱险;不准使用载客电梯疏散人员;从疏散通道口逃生;对疏散抢救出来的人员要清点人数,认真核对。对受伤人员除在现场急救外,还应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对人员施救时,应随身携带必要的器材、工具,如安全绳、手电筒等。

  (4)疏散与保护物资

  对受火灾威胁的各种物资,是进行疏散还是就地保护,要根据火场的具体情况决定,其目标是尽量避免或减少财产的损失;在一般情况下,应当先疏散和保护贵重的、易燃易爆炸以及处于下风方向的物资。疏散出来的物资不得堵塞通路,应放置在免受烟、火、水等威胁的安全地点,并派人保护,防止丢失和损坏。

  (5)安全警戒

  为保证扑救火灾疏散与抢救人员的工作有秩序地顺利进行,必须对楼层内外采取安全警卫措施。清除路障,维持好楼层外围的秩序,迎接消防员,为消防队到场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6)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7)后勤保障

  后勤保障的内容:一是保证水源供应不间断;二是积极协作战斗单位,提供支援项目、保障器材的供应。

  (二)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程序

  当社会上发生大规模流行性疾病时,应对处理宜采用本程序。

  1.根据政府有关预防的要求,实施积极的预防措施;

  2.根据不同的病毒、病菌,组织保洁员对全楼进行定期(依具体情况确定时间)消毒。出现确诊、高度疑似病人或与上述人员密切接触人员,其工作场所进行专业消毒和必要的隔离;

  3.办公室负责消毒药品的采购;

  4.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普及防范的有关科学知识;

  5.办公区域要加强通风,在公共场所完善洗手设备;

  6.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避免室内聚会,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7.要求干部职工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到人流复杂的公共场所,以避免在外出中受到交叉感染;如果确实需要到外地去,在出发前和返回后必须向科室负责人汇报;

  8.对于疑似病人,各部门应及时报告;公司将及时送至条件好的医院进一步诊断和治疗,同时立即对该患者密切接触人群进行调查,并要求被接触者留家观察,避免与他人接触。观察期间部门要及时掌握被观察人员的情况;

  9.对于与干部职工共同生活的亲属中有疑似病人或确诊病人,该干部职工应留家观察,避免与他人接触。观察期间科室要及时掌握被观察人员的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汇报。

  (三)发现可疑爆炸物及其他危险物品的应急处理

  1.发现可疑爆炸物及其他危险物品应马上通知保安人员;

  2.保安人员必须尽快赶到现场,负责对可疑物的检查判断,按照本方案中疏散人员的程序,尽快疏散现场人员,封闭现场,维持秩序;

  3.如确定可疑物为爆炸物或其他危险物品,则由保安用防爆物将可疑物罩住,并立即通知公安部门。

  4.一旦发生爆炸、毒气等事件,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组织保安保护现场。同时启动排烟机组排除有毒气体,快速输送新风;

  5.有人员伤亡则及时向卫生部门求救;

  6.同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并发灾情。

  (四)突发地震的应急处理

  1.发生地震时,应以疏散人员为主,避免发生连带的火灾等其他灾害;

  2.发生地震时,领导小组要立即发出警报,要求人员尽快通过疏散通道向楼外疏散;

  3.办公室人员负责切断供水、供电。

  红河州科学技术局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