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勐联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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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金平勐联医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530582387275J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红医保行处字〔2021〕03号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存在以串换药品和诊疗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等方式造成医疗保障基金的损失。 |
处罚类别 |
罚款;责令退回骗取的医疗保险基金 |
处罚机关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
处罚内容 |
1.责令退回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41191.55元(大写:肆万壹仟壹佰玖拾壹元伍角伍分); 2.责令退回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41191.55元;2.对串换药品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行为,处造成损失金额847.20元1倍的罚款,罚款人民币847.20元; 3.对药品超标准收费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行为,处造成损失金额93.65元1倍的罚款,罚款人民币93.65元; 4.对串换诊疗项目(电针)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行为,处造成损失金额10489.50元1倍的罚款,罚款人民币10489.50元; 5.对重复收费(颅内段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行为,处造成损失金额10962.00元1倍的罚款,罚款人民币10962.00元;6.对分解收费(宫颈注射、会阴冲洗)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行为,处造成损失金额18799.2元1倍的罚款,罚款人民币18799.2元。以上第2、3、4、5、6项,共计罚款人民币41191.55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7/2 |
处罚依据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