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同成医院行政处罚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4-25 17:09 字体:[]

红河同成医院 

行政相对人名称 

红河同成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529697985419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红医保行处字〔2021〕01 

违法事实 

当事人存在串换检验项目、串换药品,以及超标准收费等方式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 

处罚类别 

罚款;责令退回骗取的医疗保险基金 

处罚机关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处罚内容 

1.责令当事人退回2020年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共计164791.33元;2.对当事人2020年串换检验项目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行为,处造成损失金额3591.20元1倍的罚款,罚款人民币3591.20元;3.对当事人2020年串换药品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行为,处造成损失金额137519.59元1倍的罚款,罚款人民币137519.59元;4.对当事人2020年药品超标准收费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行为,处造成损失金额23680.54元1倍的罚款,罚款人民币23680.54元。以上第2项、第3项、第4项违法行为,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64791.33元1倍的罚款,共罚款人民币164791.33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7/2 

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