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罗萍《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决定任免于洋等二位同志职务的议案》(红政报〔2019〕69号),经2019年8月30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现通知如下:
一、决定任命
于 洋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商务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杜应昆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商务局局长职务。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