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17-08846
信息分类
人事信息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3-23
信息名称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熊思铭等任免职的通知

  红政任〔2017〕5号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熊思铭等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经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熊思铭  任红河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  元  任红河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邓志毅  任红河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樊同贵  任红河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正处级);

  夏茂华  任红河州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正处级);

  李建昆  任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副处级);

  郭维建  任红河州芷村国有林场场长(副处级,延续试用期),免去红河州国营芷村林场场长职务;

  孔祥福  任红河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站长(副处级),免去红河州茶桑果站站长职务;

  李寿鼎  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为红河州第一中学校长(副处级);

  张  璇  挂职任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时间延长至2017年12月;

  赫永康  免去红河州公安局副局长、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保留正处级待遇;

  浦少龙  免去红河州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职务,保留副处级待遇;

  杜应昆  免去红河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陈  雄  免去红河州农业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处级待遇;

  朱丽红  免去红河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保留副处级待遇;

  黄明有  免去红河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保留副处级待遇;

  余先路  免去红河州财经学校副校长职务,保留副处级待遇。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