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321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蒙自经开区管委会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2-20
信息名称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举行云南锡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蒙自分公司鑫泰小区规划总图变更听证会的公告 (第3号)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相关要求,蒙自经开区管委会于2019年12月10日举行云南锡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蒙自分公司鑫泰小区规划总图变更听证会,《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云南锡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蒙自分公司鑫泰小区规划总图变更听证会的听证报告》已通过州政府办合法性审查,现将听证结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鑫泰小区规划总图变更的合理性,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

  二、听证会基本情况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蒙自经开区管委会分别于2019年11月26日和2019年11月29日于州政府网站发布云南锡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蒙自分公司鑫泰小区规划总图变更听证会的1、2号公告,确定了16名听证代表和2名听证旁听人,并于2019年11月29日前将邀请函、听证会说明、听证会相关资料及联系方式送达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出席情况

  时间:2019年12月10日上午9:00。

  地点: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听证代表应到16人,实到16人,听证旁听人应到2人,实到11人,符合听证会开会要求。

  (三)听证会参会人员

  主持人:蒙自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木伟;

  决策发言人:蒙自经开区规划建设局一级主办黎玉良、蒙自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陈丹;

  听证监察人:州政府办公室法律顾问和规范性文件科副科长许航源;

  听证会记录员:蒙自经开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毛新泽,蒙自经开区办公室赵唯稀;

  听证代表:应到16位,实到16位,具体名单如下:

  利害关系人代表10位,分别为州公安局工会主席刘勇、云南锡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蒙自分公司经理彭子源,鑫泰小区居民:解硙、冯建、王连贵、沈力、李乔英、税春梅、崔丽荣、栾兴寿;

  蒙自市人大代表1位,为文澜镇街道办工委主任刘丽媛;

  相关部门代表4位,分别为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宋春生,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罗琦,蒙自市城乡规划管理处副主任李清华,文澜镇街道办事处规划办主任李灵骏;

  法律工作者1位,为云南谣光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利堂;

  听证旁听人:应到2位,实到11位,具体名单如下:

  鑫泰小区居民李彦桦,张博雯,苏娅,李霞,李晨曦,魏丽,田爱国,尚俊余,陈治颖,杨喜,姜文平。

  三、听证代表主要观点、意见和建议

  各参会听证代表对云南锡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蒙自分公司鑫泰小区规划总图变更发表了各自看法,综合如下:

  (一)该变更方案前期通过专家论证,优化调整后方案满足相关规划指标要求,原则同意规划总图变更。开发商应尽快组织实施变更方案、争取3月份完工,尽快验收、交房、办理不动产权证。

  (二)机械停车位为公共停车位,根据小区现有车位配比分析,该机械停车位主要针对外来人员停车需要设置。机械停车位停取车时间约为1分钟左右。开发商应优选机械停车位实施厂家,车位实施符合相关规范规定,减少机械事故发生。

  (三)B户型前侧原规划为两层机械停车位,开发商原则应按原批准规划执行,考虑安全、日照、噪音、尾气等影响,将方案告知B户型业主并解释沟通。

  (四)考虑到原规划小区内一条循环道路因与道路两侧建筑紧邻,存在安全隐患,取消该循环道路。总图规划变更后,绿地率由37.08%降为35.6%,绿地率虽有减少,仍满足规划设计条件绿地率≥35%的要求。

  四、决策发言人陈述

  鑫泰小区规划变更方案前期通过专家论证,本次听证会听取了各方利益诉求及意见,会后将按照听证代表意见,督促开发商进一步优化方案,尽快完成规划总图变更,组织规划核实备案。

  五、听证机关对听证代表意见采纳情况

  各参会听证代表对云南锡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蒙自分公司鑫泰小区规划总图变更发表了各自看法,蒙自经开区管委会将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积极采纳听证代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云南锡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蒙自分公司应充分兼顾各方利益,进一步优化方案,对变更后的规划方案报蒙自经开区管委会进行初审后,按照相关程序报蒙自市自然资源局审批。

  特此公告。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