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025
信息分类
政府工作报告
主题分类
公安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安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08
信息名称
​红河州公安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红河公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法治红河建设目标,不断深化新时代法治公安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力服务保障红河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一年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委工作要求。一是红河州公安机关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制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能力。二是积极配合我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 2023年工作要点》工作要求,对照涉及我局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三是规范公安行政审批事项便民利民,梳理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开,依法规范履职尽责,确保公安行政审批公开化、透明化,强化监督,最大限度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法人机构办事。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一是贯彻执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以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为目标,坚持依法评估、应评尽评、评用并重、全程管控。二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评估规定,聘请2家律师事务所律师为红河州公安局法律顾问,对州公安局管理方面的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提供风险预测和对策,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咨询论证作用。三是强化公职律师队伍建设。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民警经云南省司法厅审核批准,成为所在单位公职律师,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和可行性分析,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着力提高监管执法水平。红河州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23条措施的通知》《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方案》等省、州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逐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任务清单,明确时限要求,适时进行督导推动,确保工作稳步推进。二是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作为提升“放管服”改革效能,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红河州公安局围绕新时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健全完善《红河州公安机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则》,着力创新公安监管工作方式,推进红河州公安机关依法、规范、有序执法监管。三是我局认真贯彻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统筹推行行政执法公示与政务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坚持行政执法全过程公开,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

  (四)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推动完善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一是在省公安厅统一部署下,积极构建“1224”执法监督数字化新体系。全州建设执法监督管理中心14个,实时开展接处警、受立案、案件管理、涉案财物、办案场所、案卷材料管理监督。二是制定《红河州公安机关健全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有序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三是公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体化运行,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推动提升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四是深入推进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执法全流程、全要素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形成,源头防控、过程管控、问题查纠、考核问责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与司法协作配合。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重大作用,健全通过行政诉讼活动发现问题、发现短板的良性机制,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二是加强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衔接配合。建立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坚持分工负责、相互制约,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六)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为基础,全面提升基层普法工作质效。一是积极谋划,高位推动“全警普”。及时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动全州公安机关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设置专项普法工作办公室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先后召开部署推进会、调度会研究部署普法强基工作,把普法强基工作作为全州公安机关“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着力构建全警参与、全速推进、全域覆盖的工作格局。二是锚定目标,靶向发力“精准普”。以普法强基补板专项行动为总抓手,锚定“三下降一扭转”和未成年人“双下降”目标,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在建设法治社会、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和落实普法责任制方面下功夫,在日常接处警、治安案件办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中,加强释法说理和法治宣讲。三是织密网格,精心统筹“广泛普”。将专项普法工作与“谁执法谁普”“百万警进千万家”“乡村振兴”“党员双报到双服务”“三话六学”等工作相融合,一体统筹、一体推进送法上门、普法入户活动,参与警力15000人次,组织专门普法活动4000余场次,受众人数约70万余人。

  (八)坚持重视法制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一是打造培训体系。制定2023年红河州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培训计划,通过法制主导、警种主抓、县市主责的要求,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形成全警参与助推全州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整体合力,逐一攻破执法顽瘴痼疾,逐步实现队伍执法素质、案件执法质量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整体提升。二是精准施训。年内分两期在红河州警察训练基地集中举办全州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培训班,全州十三县市及局直各部门法制民警和法制员共计450余人参加培训,线上组织2023年全州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视频培训,对全州公安机关各基层办案部门进行视频培训,州局警种组织执法培训30余期,县市组织各类执法培训班50余期,2000余人次参训。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监督能力提升存在差距。案件办理质量不高,开展执法监督的方式单一、体量不够、力量不足,执法监督工作不能实现全覆盖。

  (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仍需加力。

  受基层警力不足的制约,距离实现公安部、省公安厅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红河州公安局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二是组织召开全州公安机关法治公安建设暨执法规范化建设部署推进会,明确2023年全州公安机关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思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法治公安建设目标,以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为抓手,全力推进全州法治公安建设“11333”战略部署落地落实。三是充分发挥红河州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听取红河州公安机关法制队伍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召开全州公安法制工作会及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议,对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法治公安建设、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等重点工作进行谋划部署。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多措并举,提升执法监督成效。继续加强案件审核、案件检查考评,采取网上巡查与线下检查、日常考评与季度考评等相结合,以案件检查、考评倒逼执法问题整改和执法质量提升。充分发挥警检协作机制的优势,联动州局及各县市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对接和联系会商,把好案件出口关,努力防范法定不诉案件发生。

  (二)补齐短板,增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软硬件效能。全州公安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短板弱项,尽量争取资金投入,力求通过规范办案场所设置,以“硬件”规范倒逼“软件”规范。紧紧围绕“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的总要求,推进全州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及派出所案管室智能化升级改造工作。

  红河州公安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