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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烟草专卖局
 
一、职能介绍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有关烟草专卖的法律法规。

2、对烟草企业生产、经营实行"监督、管理、协调、服务"。

3、对烟用辅料和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销售、运输进行监督管理。

4、按照国家《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办理烟草专卖品、烟草制品、烟草专用机械和烟用辅料的生产、销售、运输许可证、准运证。(州级办理市、县级卷烟批发、零售许可证,市、县级办理集体、个体的零售许可证)

5、对违反《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违法行为,按照国家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程序进行查处。

6、对各市、县烟草专卖局查处的烟草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服提出申请复议的案件进行复议。

7、组织对全州烟草市场的清理整顿,净化"两烟"市场。

8、负责全州卷烟市场网点建设和卷烟购进、销售计划的安排。并做好检查、考核、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烟草专卖局受省烟草专卖局和红河州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省烟草专卖局的领导为主。

目前机构有:专卖管理办公室1个,下设证件科、业务科、稽查大队三个部门,人员共8人(包括局长、副局长)。

受理单位:红河州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办公室

地 址: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县桃园路50号

电 话:0873--6123283 6128718


主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红河州政府网络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