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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乡镇企业管理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主管全州乡镇企业的行政职能部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决定了机关的职能转变为政企分开的宏观管理、其职能主要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乡镇企业进行规划、指导、管理、协调和服务。州局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招聘、辞退职工、工资形式、奖惩办法由企业依法自行确定,即不管钱不管物、不负责任命干部,使乡镇企业能自主参与市场竞争,放开手脚,大干快上。
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乡镇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制定全州乡镇企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措施。
(三)指导乡镇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合理利用开发当地自然资源。
(四)指导乡镇企业的计划、财务、统计、审计、质量、计量、安全环保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经济分析,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五)组织和指导乡镇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职工队伍的素质服务。
(六)为乡镇企业提供新技术、新项目、新产品开发,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七)协调和搞好乡镇企业与经济综合部门、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关系,为乡镇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条件服务。
(八)总结推广乡镇企业发展经验,开展宣传工作,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乡镇企业的发展。
(九)组织和指导乡镇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促进企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十)完成州委、州政府及省乡镇企业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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