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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职能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统一管理标准计量、质量和特种设备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的政府职能部门。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红河州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并组织实施。领导、管理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技术机构,指导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管理质量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检查;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组织协调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质量违法行为。

(三)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州质量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研究拟定提高我州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协调建立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督制度。负责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依法管理企业生产许可证工作。

(四)统一管理全州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对全州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并实施监督。协调和指导企业标准化和农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管理企业标准备案。颁发管理全州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组织对技术改造,科技成果的标准评定。

(五)统一管理全州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审批和管理州级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规范市场计量行为,开展商品计量监督。

(六)依法对计量检定的机构授权和监督管理,对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资格进行监督管理。开展计量合格确认工作。

(七)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防暴电器、厂内机动车辆、客运架空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拟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检测机构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资格培训和考核工作。

(八)组织制定全州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州内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组织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工作,组织实施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工作。对下属事业单位和县(市)质量技术监督机构编制、干部、财务经费等实行垂直管理,指导挂靠的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协会工作。

(九)监督管理全州防伪技术工作

(十)承办州委、州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现设有办公室、教育法规科、质量科、标准化科、计量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稽查队7个职能科室。各职能科室的主要职责为: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局机关的各类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会议、信息、督察、信访、保密、保卫工作。

按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及领导班子的管理工作。承担全系统人员调配、录用、考核任免、工资等工作。贯彻和指导实施劳动工资政策、负责管理离退休人员。

负责本系统综合计划、综合统计、物价、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管理及局机关财务工作;承担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任务,负责职工养老保险等工作。

(二)质量科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对全州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实施全州质量奖励制度,推动我州实施名牌战略工程,总结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协调执行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管理全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负责全州质量认证的管理工作。对强制管理的安全认证产品实行监督管理。管理全州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规范和监督质量检验中介机构。

(三)标准化科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制定全州标准化工作的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标准的宣传贯彻,对强制性标准和贯彻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全州消灭无标生产工作;负责组织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组织对技术改造,科技成果的标准水平评定、审查。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依法对企业产品标准进行备案登记。组织协调全州农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州各类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四)计量科

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全州量值传递,负责计量标准考核、计量授权、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和考核。负责强制检定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和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
依法组织全州法定计量机构的授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和测试实验室的计量认证。规范市场计量行为。管理社会公正计量站。指导企业的计量管理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综合管理全州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厂内机动车辆、游乐设施、防暴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及资格认可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制定州内规范制度并组织实施。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有关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并参加事故处理。管理有关检测机构,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资格培训和考核工作。

(六)稽查队

组织协调全州的执法打假工作。负责组织查处生产、流通领域中产品质量、标准、计量和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受州局委托办理跨州、跨地区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违法案件;承办技术监督大案要案,直接参加省、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技术监督突击执法任务,办理投诉案件。

(七)教育法规科

研究制定质量技术监督法规建设规划,草拟州内相关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受理行政复议。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技术法规备案,负责州质量技术监督规范性文件的预审。负责系统内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全州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直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及检验、检测项目
(一)州质检所

工作职责

1、承担国家、省、州的产(商)品监督抽查检验任务;

2、承担《云南省产品质量定期目录》中的定期检验任务;

3、承担州、县"打假"中的委托检验任务;

4、承担为企业制订产品标准和对产品质量评定的委托检验任务;

5、受理有关产品质量争议的仲裁检验任务;

6、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中的技术性评价;

7、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供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情况;

8、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咨询及检验人员培训。

检验项目

1、食品

(1)饮料酒类:各型白酒、啤酒、果酒;

(2)酒精类:食用酒精、工业酒精; (3)糖果类:白砂糖、冰糖、红糖、蜂蜜、水果糖;

(4)糕点类;饼干、面包、蛋糕、月饼;

(5)冷冻饮品类:碳酸饮料、果汁饮料、牛奶、矿泉水、纯净水;

(6)调味品类:酱油、食醋、盐、味精、酱菜;

(7)粮食制品类:面粉、面条、方便面、淀粉、食用植物油、猪油、豆腐皮、肉制品;

(8)罐头类:肉类罐头、水果罐头、蔬菜罐头;

(9)茶叶:绿茶、红茶、砖茶;

(10)饲料:各种动物饲料、骨粉、鱼粉。

2、建材产品

(1)水泥类: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2)建筑用钢材:螺纹钢筋、元钢、结构钢;

(3)建材用砖:红砖、砂砖、煤渣砖、空心砌砖、墙地砖;

(4)铝合金建筑型材

(5)建筑涂料:外墙涂料、内墙涂料;

(6)建筑用PVC排水管

(7)建筑门窗:各型钢门窗、铝合金门窗;

(8)水泥电杆: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

(9)水泥包装袋

(10)建筑用板材:木地板块、刨花板、中密度板、细木工

3、化工产品

(1)化肥: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复混肥;

(2)煤的工业分析。

4、轻工产品

(1)木家具

(2)金属家具

(3)软体家具

(4)眼镜:配装眼镜、镜片

(5)太阳能热水器

5、电器产品

(1)电线、电缆

(2)插头、插座转换器

(3)吸油烟机

(4)低压电器安全性能测试

(5)手机电池及充电器

(二)红河州计量测试所

红河州计量测试所系政府法定计量检测技术机构。根据《计量法》对全州计量器具依法行使检测监督管理权。下设长度、力学、热学、化学、流量、测力、无线电、电离辐射等10个专业检测室,开展100多个检测项目(见下表),主要统一全州境内的量值传递工作,对用于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安全防护四方面计量器具依法强制检定,提供第三方法定计量检测公正数据,为各界提供计量培训、咨询、安装、测试及技术服务。 计量测试所开展检定项目一览表

类别:长度

序号
检定项目名称
受检器具准确度等级
使用范围
1
游标卡尺
0.01
生产、生活用
2
高度游标卡尺
0.01
生产、生活用
3
深度游标卡尺
0.01
生产、生活用
4
外径千分尺
1.0
生产、生活用
5
百分表
1.0
生产、生活用
6
内径百分表
1.0
生产、生活用
7
杠杆百分表
0.01
生产、生活用
8
千分表
0.01
生产、生活用
9
万能角尺
0.01
生产、生活用
10
公法线千分尺
1.0
生产、生活用
11
水平仪
1.0
生产、生活用
12
刀口尺
1.0
生产、生活用
13
木直尺
0.01
生产、生活用
14
钢直尺
0.01
生产、生活用
15
量 块
4.0
生产、生活用

类别:力学

序号
检定项目名称
受检器具准确度等级
使用范围
1
标准砧码
二等
量值传递用
2
标准硅码
三至五等(4-7级)
量值传递用
3
工作法码
四至五等(4-7级)
工作用
4
分析天平
1--10
化验分析用
5
电子天平
1--10
化验分析用
6
台、案秤
Ⅱ Ⅲ
贸易结算用
7
杆秤
生活中贸易结算
8
地中衡
Ⅱ Ⅲ
企业贸易结算用
9
架盘天平
0.1g
化验分析用
10
扭力天平
0.05-0.5
化验分析用
11
标准压力表
0.25 0.4
量值传递用
12
工作压力表
1.5
生产生活用
13
氧气压力表
1.5
生产生活用
14
压力试验机
1.0
检验用
15
拉力万能试验机
1.0
检验用
16
振动台
1.0
生产用
17
搅拌机
1.0
生产用
18
工作测力环
1.0
量值传递用
19
电动抗折机
1.0
生产用
20
食用售油器
1.0
贸易结算用
21
定量灌装机
1.0
生产用
22
人体秤
医疗卫生用
23
度盘秤
贸易结算用
24
邮用秤
贸易结算用
25
杆秤
贸易结算用
26
机电秤
生产用
27
电子吊秤
生产用
28
电子计价秤
贸易结算用
29
悬臂式电子皮带秤
生产用
30
机械式定量秤
生产用
31
电子定量秤
生产、生活用
32
弹簧度盘秤
贸易结算用
33
数字称重显示器
生产用
34
核子秤
生产用

类别:

序号
检定项目名称
受检器具准确度等级
使用范围
1
电流表
0.5
生产、生活用
2
电压表
0.5
生产、生活用
3
兆欧表、电阻表
1.0
生产检验用
4
接地电阻仪
1.0
生产检验用
5
指针式万用表
1.0
生产检验用
6
数字万用表
0.5
生产检验用
7
钳形电表
1.5
生产用
8
直流电桥
0.5
生产用
9
直流电阻箱
0.5
生产用
10
直流电位差计
0.5
生产用

类别:热学

序号
检定项目名称
受检器具准确度等级
使用范围
1
铂锗一铂热电偶
1.0
生产用,生活用
2
镍铬-镍硅热电偶
1.0
生产用,生活用
3
铁-嚼铜
1.0
生产用,生活用
4
镍铬-考铜热电偶
1.0
生产用,生活用
5
铜-康钢热电偶
1.0
生产用,生活用
6
铂、铜电阻温度计
1.0
生产用,生活用
7
玻璃液体温度计
1.0
生产用,生活用
8
压力式温度计
1.0
生产用,生活用
9
双金属温度计
1.0
生产用,生活用
10
电接点玻璃温度计
1.0
生产用,生活用
11
半导体点温计
1.0
生产用,生活用
12
自动电子平衡电桥
0.5
生产用,生活用
13
电子电位差计
0.5
生产用,生活用
14
配热电偶用动圈指示调节仪
1.0
生产用,生活用
15
配热电阻用动圈指示调节仪
1.0
生产用,生活用
16
数字温度计
1.0
生产用,生活用
17
温度指示控制仪
1.0
生产用,生活用
18
标准体温计
0.1℃
生产用,生活用
19
温度巡回检测仪
1.0
生产用,生活用

类别:化学

序号
检定项目名称
受检器具准确度等级
使用范围
1
分光光度计
1.0
分析化验用
2
比色计
1.0
分析化验用
3
酸度计
0.01
分析化验用
4
基本玻璃量器
A
分析化验用
5
容量瓶
A
分析化验用
6
比色管
A
分析化验用
7
通用离子计
A
分析化验用
8
旋光仪
0.01°
分析化验用
9
pH/nlv校准仪
0.01pH
分析化验用
10
电导仪
0.2
环境监测用
11
密度计
0.1
环境监测用
12
酒精计
0.1
贸易结算用
13
糖量计
0.1
贸易结算用
14
紫外分光光度计
1.0
分析化验用
15
手持糖量计
1.0
贸易结算用
16
生化分析仪
1.0
医疗卫生用

类别:无线电和医疗卫生

序号
检定项目名称
受检器具准确度等级
使用范围
1
心电图机
医用
医疗卫生用
2
X光机
医用
医疗卫生用
3
B超机
10.0
医疗卫生用
4
电话计费仪
0.02S
贸易结算用
5
屈光度计
0.03D
医疗卫生用
6
心电监护仪
医用
医疗卫生用
7
示波极普仪
1.0
医疗卫生用

(三)红河州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

红河州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属技术性公益事业单位。

具体工作职能如下:

1.锅炉

(1)全州在用锅炉的定期内、外部检验;

(2)全州锅炉的移装、修理、改造前后的检验;

(3)锅炉安装、修理、改造的安全质量监督检验。

2.压力容器

(1)全州在用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

(2)全州在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定期检验;

(3)全州压力容器的制造、安装、现场组装、修理、改造的安全质量监督检验。

3.压力管道

(1)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

(2)在用压力管道的检验。

4.水质化验

全州锅炉用水的水质指标化验

5.无损检测各种无损检测工作

6.相关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水处理工的培训取证工作。

7.相关技术工作研究和咨询

8.上级、有关部门、企业委托的相关技术检验工作。

(四)红河州劳动安全卫生检验研究中心

1.负责本地区生产性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设施及其状况进行检测检验;

2.对本地区起重机械(含电梯、行车等)、客运架空索道、游艺机及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等危险性较大生产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测、检验;

3.对本地区特种设备(合起重机械、电梯、客运架空索道、游艺机及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等)所发生的设备事故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4.对本地区厂矿企业的安全检测检验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5.负责本地区起重工、电梯司机、厂内机动车辆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项目:

1.在用和新安装(修理、改造)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

2.在用和新安装(修理、改造)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等设备安全技术检验;

3.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

4.游艺机及游乐设施安全技术检验;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


主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红河州政府网络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