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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对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出时限
2004年05月25日 10时19分30秒

  5月20日,州政府在石屏县召开全州政府系统2004年人大政协建议提案交办会。州政府对办理工作提出时限,要求全州各县市办理工作必须于今年9月30日前完成办理任务,充分发挥建议提案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推进全州经济社会的向前发展。

  州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州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以来,州人大代表和州政协委员对我州政府系统各方面的工作提出了388件建议、提案。其中、州人大代表建议159件(议案转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20件;经济建设类的119件,社会事业类22件,综合类18件),州政协提案229件(经济类108件,社会类71件,综合类50件)。按照办理工作“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州政府就办理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顺利进行。要抓好“五定”,即定分管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办理任务、定责任目标、定办理时限;做到“四结合”,即把办理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与工作计划及工作决策结合,与转变机关作风和提高办事效率结合,与密切联系群众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结合。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程序、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八项制度”,使办理工作形成依法、有序、规范的管理体系。三是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努力提高“面商率、解决率、满意率”。要求在办理工作中,要把提高“三率”作为工作目标抓落实,要把“三率”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四是加强督促,强化检查,确保办理工作按时限完成。按照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州政府要求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必须于9月30日前办理完成。州政府要求,全州各县市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把建议提案的办理纳入工作目标,分解落实,抓出实效,圆满地完成办理工作。
 
来源:红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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