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下午,红河州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与工商银行红河州分行在个旧举行了劳务派遣合作合同签字仪式。签字仪式上,红河州首批34名派遣员工也与州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正式签订了劳动合同,这批派遣员工是由工商银行红河州分行委托州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在社会上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柜员合同工。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指导下,由代理服务组织本着公正、负责、高效的原则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劳动者提供的社会服务,是红河州劳动保障部门今年推出的一个新的服务项目,也是劳动保障部门在新形势下,为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就业机制建立的要求而规范市场就业的一种新的尝试。此服务项目不仅能促进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及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还能减轻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社会事务负担。用红河州劳动保障局局长杨宝德的话说,开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是红河州劳动保障部门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发展社区服务业,促进劳动就业工作顺利开展的一个新举措。
签字仪式上,红河州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称,他们将维护派遣员工和用工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劳动者和用工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工行红河州分行也表示,作为用工单位,他们将认真履行劳动派遣协议,对34名首批柜员合同工在政治上给予关心,在业务上加强培训,尽快提高其综合素质以适应工作需要,同时还将及时为他们代缴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为他们在工商银行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搭建好工作平台。
据了解,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是体现在与红河州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签订的合同中,与工行红河州分行仅是外派关系。工行红河州分行行长何宇认为,此种用工形式将促使工行人员结构合理配置,服务窗口更显朝气,更显活力,也更具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