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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建水县拆古建造仿古街事件查处有果

  经过专家的评审,云南建水县重新启动了对建新街的改造工程,所不同的是,这次的改造是按照新拟定的整改方案进行的。被拆除的古民居异地补建,同时,建水县有关领导、政府官员、企业负责人等8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行政、司法处理。日前,云南省建设厅通报了省政府对建水县拆古建造仿古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

  经调查,省政府认为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建水县未及时按法定程序报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未严格按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保护规划要求实施建新街的仿古街建设。县建设局违规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工程实施监督不力,对古民居没有进行有效保护。同时,县政府委托的编制详细规划的昆明有色冶金设计院没有规划编制资质,项目施工单位违规作业。

  省政府提出整改措施,由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政府,建水县政府负责对《建水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并对重点片区做出详细规划。由建设厅批准的专家小组,完成对规划调整、编制、评审、报批及工程实施。在此之前的4月7日,省建设厅、文化厅、监察厅、国土资源厅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会同红河州,建水县有关负责人及群众代表,10余位专家、学者踏勘了因央视《焦点访谈》曝光而停建的新建筑物。专家、学者们本着从实际出发、尽量减少损失的原则,通过"建新街历史风貌保护与建设整改方案"审查。其中,被拆除的建新街39号、71号、41-43号(翰林第)、46号的原貌恢复将采取异地补建的方式进行。

  省政府责成红河州政府严肃查处的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红河州政府已经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相应处理。对原县委、政府领导给予通报批评,写出检查;对县政府副县长李国才,县建设局领导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撤消了县建设局部分领导职务;对开发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司法责任。(连芳)

 

来源: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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