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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政府召开第72次常务会议

罗萍主持

文章来源:红河日报

发布日期:2021/06/07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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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6日,红河州人民政府州长罗萍主持召开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和全省“美丽县城”“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和主要工作任务,研究城市更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工作。

  会议指出,要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深化主要任务分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见成效。要把省委、省政府对红河发展的定位和目标任务与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深入联系工作实际,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措施,全力以赴、真抓实干,齐心协力推进省、州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要强化统筹协调,加强调度分析及督促检查,做到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高效推进。

  会议强调,要深入谋划、科学规划,积极抓住国家、省实施新一轮城市更新行动的重大机遇,厘清城市发展脉络,找准城市发展坐标,加快红河城市化步伐。要树立系统性的城市观,坚持以人为本,更新思想观念,转变建设模式,把城市更新行动与全域旅游、智慧城市等相融合,努力实现城市的“诗意栖居”。要学习借鉴东部发达地区经验,研究建立城市更新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稳步实施城市更新改造试点。各县市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城市更新,补齐城市发展短板,全面提升城镇化水平。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来抓,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整改上立说立行,落实上务求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整改方案,强化分析研判,逐一细化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不“空转”。要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紧迫感,严肃执纪问责,强化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落实到位。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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