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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弥勒市工作动员会召开

文章来源:省委巡视办

发布日期:2020/08/03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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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7月29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弥勒市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省委第九巡视组组长包书主持召开与弥勒市委书记梁凌云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省委书记陈豪在听取十届省委第十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巡视工作安排。会上,包书作了动员讲话,并对配合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梁凌云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委第九巡视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出席会议;弥勒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法院、市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弥勒市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离退休干部代表列席会议。

  巡视组指出,巡视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目的是坚持好、巩固好、维护好党的领导,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监督重点是聚焦党委职能责任,监督标准是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被巡视党组织的职能责任,着力发现和纠正被巡视党组织的政治偏差。此次巡视聚焦政治巡视职能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四个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挥巡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部署要求落地落实、见行见效。

  巡视组强调,弥勒市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自觉接受巡视监督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的有力行动,作为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具体抓手,作为查找问题、改进不足、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严格按照《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立行立改、遵守政治规矩、严守巡视纪律,全力支持配合好省委巡视工作,营造良好监督氛围,确保巡视工作顺利开展。

  弥勒市委表示,坚决贯彻巡视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接受巡视监督的自觉性、坚定性和责任感;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监督,严守工作纪律,把接受巡视监督的过程作为寻找差距、改进工作的过程;坚决服从巡视安排,全力支持配合,确保巡视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边巡边改、立行立改,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为弥勒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建设滇中绿色发展强市、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巡视期间,全市上下既要全力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又要集中精力抓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重点工作,推动全市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

  省委第九巡视组将在弥勒市工作50天左右。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9808802153,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A204号;巡视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8:0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0年9月17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弥勒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弥勒市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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