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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萍主持召开十二届州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

安排下半年经济工作和国务院大督查迎检工作

文章来源:红河日报

发布日期:2019/08/07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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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5日,红河州委副书记、州长罗萍主持召开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安排下半年经济工作和国务院大督查迎检工作,研究审议环保督察整改、高速公路建设、开放发展、创优企业发展环境、落实云南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会议指出,要把握好全州上半年经济运行的总体态势和阶段性特点,围绕省委、省政府对红河提出的要求和发展思路,以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为方向,树立“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和“坐不住”的责任感,主动担当,忠诚履职,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持续深入推进“5+1”大抓,推动全州经济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良好发展态势。全州政府系统要对标对表,及时谋划做好国务院大督查迎检工作。

  会议指出,要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把推进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要盯住问题,压实责任,强化督查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面整改落实。

  会议指出,要及时协调解决在建高速公路遇到的问题,沿线各县市和相关单位要竭尽全力支持高速公路建设,确保项目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到位,严格高标准、高品质建设要求,决战高速公路建设,打通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交通瓶颈。

  会议指出,要切实加强开放发展高层谋划设计,抓紧规划编制,深化和拓展红河州开放发展进程,提高开放发展水平。

  会议指出,要着力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推动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体现政治担当,推动“将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要求在红河落地落实。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经验,扎实有序推进红河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保障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如期完成。

  会议还听取了上半年全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和殡葬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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