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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文章来源:红河州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9/04/03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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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以来,全州法院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对于盘踞在农村地区或者涉足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以及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等实施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审判从严从快惩处。截至3月4日,红河州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27件。其中,州中院一审审结2件,判处28人,重刑以上27人,财产刑25人,财产刑金额35.5万元;州中院二审审结6件,生效6件,判处83人,重刑以上36人,财产刑27人,财产刑金额103.1万元;基层法院一审审结8件,生效2件,判处85人,重刑以上29人,财产刑47人,财产刑金额11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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