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至21日,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王云昌带队的省政府经济普查专项督查组对红河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指导。副州长周踊作工作汇报并陪同督查。
省督查组一行深入蒙自市文澜镇,开远市羊街乡、乐百道办事处,围绕经济普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组建、人员落实、经费预算、“两员”劳动报酬分级预算、政府和部门责任等内容开展督查,并听取了红河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情况汇报。督查组对红河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希望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认真研究解决,多措并举、多方发力,确保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圆满成功。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至4月开展普查登记,同年8月至11月开展普查数据评估、共享与发布。目前,红河州共选调普查员3554名、普查指导员1385名,全州13县市共划分为1321个普查区、2097个普查小区。各县市普查机构先后完成了对“两员”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等培训。全州13县市的单位清查工作已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