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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全力抓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文章来源:红河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8/09/12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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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红河州多措并取,全力抓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目前,全州共投入抢险人数3161人次、运输设备574班次、机械设备153台班、编织袋1.66万条、砂石料4.2万立方米、木材300立方米,抗灾用油1.8吨、抗灾用电2300度;实现减淹耕地2693亩,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受灾地区生产生活秩序稳定。

  一是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州、县两级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在相关媒体上公示防汛责任人,在显著位置设立水库责任人公示牌,在集镇、村组公开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并通过发放“三个责任人”工作职责告知书、电话抽查等措施,督促各责任人到岗到位。全州落实水库防汛责任人1473人,发放工作职责告知书1473份。

  二是全面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牵头组织定期联合会商,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气象部门负责开展中长期、短期和重大天气过程预报,及时向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通报重大雨情。水文部门负责做好监测预警,及时掌握并通报来水情况。各县市负责将重要天气、雨水情、汛情、险情、监测预警预测信息及时全面传递到村、到户、到人。目前,气象水利联合发布预警12期,橙色以上预警在红河电视台滚动播出4期。

  三是全面开展防汛检查。州级水利部门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已开展4次水库安全度汛专项检查,查出问题隐患172个;国土部门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加快移民安置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实施;住建部门开展了城市排涝管网大检查,及时疏浚排水渠道、管网,增配机动排涝设备;交通部门开展了公路桥梁、高边坡、滑坡体段、在建项目等防汛大检查,及时抢通中断公路;学校、旅发委等部门也结合行业特点开展了防汛大检查。对发现问题和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均按照要求,建立问题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实行销号整改。

  四是全面落实重点防范措施。加强水库电站汛期运行管理,突出病险水库、老旧水库、小水库、小塘坝等重点,全面落实雨情水情监测预报、水库度汛方案、水库应急抢险避险等“三项措施”,实现技防、人防双保险、双到位。扎实做好山洪灾害防御,汛前组织13县市对山洪监测预警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全州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正常运行率97.2%、报汛率94%,落实乡镇简易站点兼职预警员2000余人,做到行政责任人、监测负责人、信息报送人、预警报警信号、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六落实”。

  五是全面完善应急管理。各级防汛办及有关单位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等制度。从6月14日起,国土、水利、民政、农业、交通、住建、气象、水文等部门建立日报机制,每日定期上报汛情日报。州级储备防汛物资价值263万余元,专业抢险队员95名;各县市组成应急抢险人员共计1284人,汛前累计开展山洪灾害防御演练和水库安全度汛演练22次。

  六是全面抓好督促检查。通过防汛检查、督查及电话抽查,加强安全生产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强化对各地存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入汛以来累计开展抽查检查14次。州委督查室、州政府应急办和州防汛办发文对值班进行专门安排并进行抽查,入汛以来州级已开展防汛值班值守电话抽查15次28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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