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红河州民政部门不断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投入资金5.91亿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社会兜底保障作用,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一是完善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严格实施精准施保、分类施保,上半年投入城乡低保资金4.69亿元,保障36.38万人;二是编密织牢资助参保、住院和门诊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三重保障线”,不断减轻困难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投入医疗救助资金5031.8万元,惠及62万余人次;三是对因意外、疾病、就医、就学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按照“应救尽救”的原则及时开展临时救助,预计投入临时救助资金1496.46万元,救助2.41万人次;四是不断完善应急救助制度,预计投入自然灾害救助资金3314万元,救助灾民16.5万人次,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五是着力强化特殊人群关爱服务,切实加强孤儿、特困人员、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救助资金2475.81万元,惠及6.29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