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以“生态融城、绿色建城”为理念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新区建设、老旧城区改造充分“引水入城”“引绿入城”,现已完成建设5.5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在加速推进中。
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的有关要求,我州各县市积极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建设标准深度融入城市总体规划,严格组织规划审批与实施,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同时,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与小区项目、广场项目、城市公园与绿地建设等项目结合配套推进。全面实施最严格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制定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一般湿地认定办法的通知》,出台了《红河州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管理规定》,严格按《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并通过加强生态保护、城市修复和生态恢复、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源保护、雨水收集利用5项措施,保护水生态环境。
2016年底,全州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4%,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平方余米,已建成城市供水管道长度1600余公里,排水管网1600余公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每天达29.9万吨。
今年以来,新增绿地面积400公顷,完成绿化投资6.5亿元;已建成雨水管网400余公里;个旧市、开远市、建水县建成再生水利用设施,再生水利用每日可达8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