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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水利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3/03/21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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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红河州水利局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水利厅的大力指导下,对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着力加强普法教育和法治宣传,着力配合推动涉水法律法规相关工作,全面提升水利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水利“生态、现代、幸福”建设、加快水利发展。水利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制度机制建设,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 

  (一)建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机制。全系统上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从自身做起,不断提高认识,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领导机制,严密工作制度。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及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督促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配备了工作人员,做到工作职责明确,确保了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保障实现水利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作为领导小组的重要职能。召开了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明确了本单位工作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主体、完成时限。不断健全水利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能力,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在水利局得到落实。 

  (二)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利用相关系统向社会公开水利政务信息,结合“12345”热线、领导信箱、网络论坛、群众来信来访等事项,开展便民服务,化解社会矛盾。

  (三)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按照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及时公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思想建设、组织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任和管理、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建立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实施后评价等相关制度,对事关全州水利发展的重大决策和重点工程的项目进行了规划。 

  (四)严格执行行政监督和问责机制。在行政许可、现场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直接影响相对人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执法及行政管理环节,严格执行行政监督制度和制约机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重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和回应。始终把失职渎职、滥用权力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问责重点。

  (五)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与水利部门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制度,围绕重大行政决策、水法规制定、重大突发性事件等开展咨询论证和法律服务。聘请了资深律师为法律顾问,并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为全州水利系统重大决策、发展规划和水利业务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协助审查、修改对外重大经济合同,草拟、审查法律事务文书,代理水利系统对外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等,有效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律师团队在合同期内共审查合同42份,出具法律意见书36份,解答工作中法律咨询76人次,处理历史遗留问题2件,干部职工个人咨询31人次,并坚持每周五面对面法律服务坐班制度。

  (六)经费保障到位。红河州水利局每年将普法经费纳入财务预算,确保了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了普法宣传资料征订、普法培训、普法广播等工作落到实处,为普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2022年度共投入宣传经费5万余元。 

  二、以法治化治理,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制度。加强了对水利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树好“水利窗口”形象。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内部运行机制,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优化了审批流程,提高了行政服务效率。认真梳理权责清单,行政职权共计6类,共计58项(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32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4项、其他行政职权1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400项,“追责情形”共计524项。进驻实体大厅政务服务事项10项,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将法定办结时限20日(工作日)压缩至承诺办结时限5日(工作日),极大缩减了审批时间,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和“一部手机办事通”,全方位提升了政务服务效能。

  (二)全面推进水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执行水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指导督促各县市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努力提升水事监管水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纠正。使水行政执法工作实现了由事后查处为主,向事前监管为主的转变,大大降低了发案率。2022年,红河州水事纠纷和水事违法案件查处20件,结案20件,结率达到100%。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实行水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组织开展了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清理工作。加强了执法案例指导,推行柔性执法方式,做到执法程序规范有序。 

  三、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导向,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更新宣传教育理念。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并结合水利系统本职工作,重点学习了《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使强化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水利建设管理的各项重要制度为水利职工掌握,支撑和保障水利改革发展。局领导班子成员始终秉承宪法和法律至上的理念,不断在履职尽责方面强化法治思维,带头践行法治,严以律己,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坚持用法治的思维思考和决策工作,依靠法律手段和途径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水利改革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

  (二)狠抓内部防范措施。切实做好了节假日值班备勤工作,不断强化水库、水厂等重点目标的安全巡查制度。全年做到“九无”(无治安案件,无刑事案件,无群体性事件、无重大火灾、交通、安全生产事故,无非正常赴昆进京上访,无吸毒人员,无群众发映强烈的社会丑恶现象),确保了水利系统安全稳定。

  (三)打造水利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纪念活动期间,指导、督促县市积极开展水法宣传和“送法下乡”活动;参与蒙自水法宣传活动现场仪式;在电视、广播和新媒体等广泛宣传涉水法律法规和宣传口号;通过播放电视专题片、粘贴临时标语、发放宣传传单、把扫黑除恶宣传和水法宣传相结合,印制一批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多样有效的宣传活动,收到较好的效果。参加普法座谈会5次,推送普法宣传短信100余条,大屏幕滚动播放专题片2期,粘贴临时标语200余条,发放宣传传单2000余份。

  (四)加强宣传,弘扬宪法法律精神。红河州水利局通过短信公共平台每日向全局干部职工发送两条宣传信息,强化了全体职工的法治意识。自觉做法治信仰的崇尚者、法治精神的弘扬者、法治权威的捍卫者,积极主动参与普法活动,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四、存在的问题

  红河州水利局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少数干部职工还存在实用主义思想,在学法用法上主动性还有待加强。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比较单一,创新不够。

  五、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加强普法学习,真正在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上下功夫。同时,我们还将继续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力度,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武装全体干部职工的头脑。

  (二)坚持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广泛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把握特殊时段和重要节点,及时开展回应社会关注、公众需求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进一步梳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查缺补漏和整改,确保把上级部署安排贯彻落实到实处,落实出成效。

  (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在新常态下全面推进“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法治政府的建设,促进红河州水利稳步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红河州水利局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任务,积极主动接受上级领导和工作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得更加扎实有效。

  红河州水利局

  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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