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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司法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10/28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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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州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凝聚社会共识,编制好红河州人民政府2023年年度立法计划,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并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止。

  二、征集范围、对象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和公民都可以就本州需要制定、修改、废止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三、征集内容

  立法项目建议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文件精神和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融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突出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发展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等重点,突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为推进红河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四、征集要求

  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填写《红河州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立项建议表》(见附件),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的依据、可行性、合法性、主要内容等(如具备条件,可一并提出草案建议稿),并注明联系方式和通信地址。

  五、有关事项

  立法项目可以通过信函(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项目建议”字样)、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2年11月30日前提出。

  通信单位和地址:蒙自市护国路州司法局立法科(邮政编码:661100)

  联系人:李俊滢 龙凯

  电  话:0873-3053882(传真)

  电子邮箱:123929744@qq.com

  附件:红河州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立项建议表

  红河州司法局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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