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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新增2021年红河州州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及挂靠单位的公示

文章来源: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11/17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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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红河州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在各有关医疗机构申请的基础上,州卫生健康委于2021年11月6日组织省级、州级专家进行了遴选评审,拟同意成立红河州职业病诊疗质量控制中心等8个中心,现公示如下:

序号

州级质控中心

挂靠单位

1 

红河州职业病诊疗质量控制中心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 

2 

红河州呼吸系统疾病质量控制中心 

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 

3 

红河州神经系统疾病质量控制中心 

开远市人民医院 

4 

红河州普通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 

5 

红河州消化疾病质量控制中心 

蒙自市人民医院 

6 

红河州口腔颌面外科质量控制中心 

蒙自市人民医院 

7 

红河州门诊质量控制中心 

个旧市人民医院 

8 

红河州血液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 

  公示期间,如对拟成立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反映。

  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算。

  联系电话:0873-3733177

  邮箱:hhwsyzk@163.com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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