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时政红河>公示公告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红河州2021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红发改法规〔2021〕285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发改委

发布日期:2021/08/27 15:23

浏览次数: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

  你局报来的《红河供电局关于红河州2021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项目核准的请示》(红电规建中心〔2021〕56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满足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需要,依据云南电网公司《关于下达公司2021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云电规划〔2021〕182号),计划开工建设红河州2021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项目是有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地址及项目单位

  项目建设地址:红河州蒙自市涉及文萃街道、文澜街道和草坝镇3个乡镇,个旧市涉及锡城街道、沙甸街道、蔓耗镇3个乡镇,开远市涉及灵泉街道、乐白道街道2个乡镇,建水县涉及临安镇1个乡镇,泸西县涉及中枢镇1个乡镇,红河县涉及宝华镇1个乡镇,绿春县涉及大兴镇1个乡镇,河口县涉及河口镇1个乡镇,金平县涉及金河镇1个乡镇,屏边县涉及玉屏镇1个乡镇,10个县市。

  项目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供电局。

  三、项目规模及内容

  (一)蒙自市

  新建充电直流枪15(枪),充电容量1200千瓦,交流枪26(枪),充电容量182千瓦。新建和改造10千伏线路0.373千米;其中电缆0.373千米,新建配电变压器2台,配变容量945千伏安;低压线路1.025千米;低压开关柜7(面),低压无功补偿285千乏,电能表3只。

  (二)个旧市

  新建充电直流枪14(枪),充电容量1120千瓦,交流枪5(枪),充电容量35千瓦。新建和改造10千伏线路0.202千米;其中电缆0.114千米,新建配电变压器3台,配变容量1260千伏安;低压线路1.140千米;低压开关柜3(面),低压无功补偿819千乏,电能表5只。

  (三)开远市

  新建充电直流枪10(枪),充电容量800千瓦,交流枪14(枪),充电容量98千瓦。新建和改造10千伏线路0.351千米;其中电缆0.326千米,新建配电变压器1台,配变容量800千伏安;低压线路0.329千米;低压开关柜3(面),新建低压无功补偿240千乏,电能表2只。

  (四)河口县

  新建充电直流枪6(枪),充电容量480千瓦,交流枪4(枪),充电容量28千瓦。新建和改造10千伏线路0.053千米;其中电缆0.053千米,新建配电变压器1台,配变容量630千伏安;新建低压线路0.261千米;低压无功补偿180千乏,电能表1只。

  (五)建水县

  新建充电直流枪22(枪),充电容量1760千瓦,交流枪36(枪),充电容量252千瓦。新建和改造10千伏线路0.627千米;其中电缆0.627千米,新增中压开关柜5面;新建配电变压器3台,配变容量2230千伏安;低压线路1.018千米;低压开关柜8面,低压无功补偿660千乏。电能表3只。

  (六)屏边县

  新建充电直流枪26(枪),充电容量2080千瓦,交流枪10(枪),充电容量70千瓦。新建和改造10千伏线路0.184千米;其中电缆0.118千米,新增柱上开关1台,配电变压器3台,配变容量2230千伏安;低压线路0.475千米;低压开关柜7(面),低压无功补偿660千乏,电能表10只。

  (七)泸西县

  新建充电直流枪6(枪),充电容量480千瓦,交流枪9(枪),充电容量63千瓦。新建低压线路0.445千米;低压开关柜2(面),电能表2只。

  (八)红河县

  新建充电直流枪8(枪),充电容量640千瓦,交流枪7(枪),充电容量49千瓦。新建和改造10千伏线路0.261千米;其中电缆0.16千米;柱上开关1台,新建配电变压器1台,配变容量630千伏安;新建低压线路0.211千米;低压开关柜3(面),低压无功补偿180千乏,电能表4只。

  (九)绿春县

  新建充电直流枪1(枪),充电容量80千瓦,交流枪1(枪),充电容量7千瓦。新建和改造10千伏线路0.083千米;其中电缆0.083千米;柱上开关1台,配电变压器1台,配变容量100千伏安;新建低压线路0.031千米;低压开关柜1(面),新建低压无功补偿30千乏,电能表1只。

  (十)金平县

  新建充电直流枪4(枪),充电容量160千瓦,交流枪1(枪),充电容量7千瓦。配套新建和改造10千伏线路0.055千米;其中电缆0.025千米,新建配电变压器1台,配变容量800千伏安;新建低压线路0.5千米;低压开关柜1(面),低压无功补偿240千乏。电能表1只。

  四、项目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305.76万元。(其中:蒙自市估算投资670.70万元、个旧市估算投资347.92万元、开远市估算投资325.50万元、建水县估算投资726.91万元、泸西县估算投资126.42万元、红河县估算投资330.92万元、绿春估算投资46.73万元、河口县估算投资123 万元、金平估算投资117.25万元、屏边县估算投资490.41万元)。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工程的项目法人,负责偿还贷款及资产的保值增值,红河供电局负责其基本建设和经营管理。

  五、项目代码及相关文件

  (一)项目代码:2107-532500-89-01-659085

  (二)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1.《红河供电局关于红河州2021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项目核准的请示》(红电规建中心〔2021〕56号)。

  2.《关于下达公司2021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云电规划〔2021〕182号)。

  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云南电网规划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42号)对220千伏及以下项目,只对变电站用地进行预审。输电线路塔基建设用地,原则上按属地管理以县(市、区)为单位打捆上报农用地转用审批,不再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审批手续。

  4.《红河州能源局关于红河州2021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项目的审核意见》(红能源电力〔2021〕78号),红河州能源局同意建设该项目。

  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核查表(试行)(核查编号:hhzfgw2021083)。

  六、其他要求

  (一)项目如发生变更,请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41号)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

  (二)请项目法人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三)请项目法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及行业规定,加强扩建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安全管理,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规程、安全保障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建设。

  (四)请依法依规办理规划、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节能等基本建设程序相关手续,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项目用地如存在占用生态红线、基本农田情况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备,并提供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出具的相应用地权属说明。

  (五)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的意见(编号:2021074号)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19日

阅读下一篇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红河州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