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时政红河>公示公告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粮油质量监测所公正性声明

文章来源: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日期:2021/08/17 16:44

浏览次数:

  1.本所及其人员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接受监督与指导,欢迎提出改进意见。

  2.本所及其人员公正、诚信地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确保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与检验检测委托方、数据和结果使用方或者其他相关方不存在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

  3.本所的管理层和员工恪守第三方公正立场,不会受到不正当的、来自内部和外部的行政、商务、财务等压力和影响,能独立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为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负法律责任。

  4.本所所属法人单位的其他部门,从事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项目相关的研究、开发和设计时,本所应明确授权职责,确保各项活动不受所属法人单位的其他部门的影响,保持独立和公正。

  5.本所以文件规定方式确保不录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检验检测人员。检验检测人员不在与受检产品有关的单位兼职或受聘。

  6.本所及其人员履行《委托检验检测协议》和《保护客户的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不向(除国家机关外)第三方泄露受检单位的检验检测信息。

阅读下一篇

红河州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财政奖补项目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