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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司法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实习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03/01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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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的有关规定和《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规范2021年度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司函〔2021〕4号)要求,现就开展红河州2021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实习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实习人员范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到具备接收实习人员资格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申请实习。

  (一)2020年以后取得云南省司法厅组织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合格证,在三年有效期内;

  (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曾经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未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一年。

  上述两类人员按规定出具具有二年以上从事法律职业经历的证明的,可以不参加实习。相关经历证明经各县(市)司法局审核确认真实且符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规定的执业要求的,可直接申请执业。

  二、申请实习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云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近照2张;

  (三)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申请人提交申请实习材料至拟选择实习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同意接收后,与实习者签订实习协议,基层法律服务所将协议与申请材料一起提交至县市司法局审核备案。

  三、 实习认定

  实习结束后,基层法律服务所依据实习人员的实习总结、指导老师的考评意见,属地司法所对实习人员参与的实习活动的评价意见,作出实习鉴定,填报《云南省基层法律服务实习鉴定书》提交县市司法局审核,县市司法局审核并出具认可意见后将《云南省基层法律服务实习鉴定书》返发给实习人员,作为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的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申请参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实习的人员应当按照方便就近原则自愿向红河州内符合接收实习人员条件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提出实习申请。申请实习或实习中需要咨询的,请与当地县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联系。

  (一)州内各司法行政机关联系方式

  红河州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联系人,田洪喜,电话:3197020

  蒙自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联系人,梁艳兰,电话:3811353

  个旧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联系人,马金芬,电话:2144792

  开远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联系人,李美玉,电话:7223194

  弥勒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联系人,陈霞,电话:6124228

  建水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联系人,孔祥喜,电话:7619343

  石屏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联系人,王颖,电话:4855079

  泸西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联系人,亚自东,电话:6626673

  红河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联系人,高云,电话:4561797

  元阳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联系人,陶骏,电话:5769956

  绿春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联系人,普坚芬,电话:4224926

  屏边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联系人,张玉书,电话:3221661

  金平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联系人,熊永善,电话:5306507

  河口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联系人,郁丽娟,电话:3451668

  (二)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指导老师联系方式

  蒙自市天马法律服务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5300007414673615,地址,蒙自市天马路25号,负责人,何绍炜,电话,15925389380,指导老师,宁秀梅,电话,15887746350。

  蒙自市法源法律服务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5300007951565343,地址,蒙自市司法局斜对面(海怡佳园8栋15号商铺),负责人,杨腾蛟,电话,15925251168,指导老师,马骏,电话,13769350113。

  个旧市方圆法律服务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53000077856021XJ,地址,个旧市金湖西路安寓世家一楼,负责人,李春,电话,15825233321,指导老师,李春,电话,15825233321。

  开远市开元法律服务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530000757181106N,地址,开远市智源路阳光华庭29-3号,负责人,马立颖,电话,13769363699,指导老师,马立颖,电话,13769363699。

  开远市灵泉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530000757181077B,地址,开远市人民南路68号,负责人,马跃红,电话,13508838909,指导老师,熊国芬,电话,13887353968。

  开远市交通法律服务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530000757181114H,地址,开远市西北路183号,负责人,周茂盛,电话,13988033125,指导老师,王屹,电话15974726668.

  泸西县安民法律服务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530000356033233P,地址,泸西县中枢镇阿庐大街锦辉茗苑D-12,负责人,胡馨月,电话18988255366,指导老师,胡馨月,电话18988255366。

  屏边县兴源法律服务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530000MD3122801E,地址,屏边县政法小区法院旁,负责人,陈富祥,电话,13887590943,指导老师,陈富祥,电话,13887590943。

  金平县金剑法律服务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530000MD31228954,地址,金平县河东南路247号附2号,负责人,袁宫平,电话,13887570166,指导老师,袁宫平,电话,13887570166。

  金平县金河镇法律服务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530000MD3122924F,地址,金平县金河镇人民政府,负责人,罗世春,电话,15087355156,指导老师,罗世春,电话,15087355156。

  红河州司法局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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