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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拟执业登记许可前公示

文章来源: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9/04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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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国卫法制发〔2017〕4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原云南省卫计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等法规、文件规定,现对拟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

  一、申请人:彭科振

  二、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红河皓雅口腔医院

  三、类别:专科医院

  四、经营性质:营利性

  五、地址:弥勒市弥阳镇温泉路北侧101-0E-11-31号

  六、诊疗科目:口腔内科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正畸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预防保健专业、口腔种植专业、X线诊断科专业、CT诊断专业。

  七、治疗床位:15张

  牙科诊椅:20张

  机构执业登记许可前公示期为10日(2020年9月4日—9月13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州卫生健康委反映。

  受理部门:红河州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873-3732612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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