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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第二期综合评标专家业务培训的通知

红发改办〔2020〕 6 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6/24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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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红河州综合评标专家的业务水平和电子评标技能,保证评标质量,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发改〔2014〕28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第二期综合评标专家业务培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党风廉政建设;

  (二)贯彻落实《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动态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三)电子交易平台电子评标及相关问题的现场解答。

  (四)有关法律法规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29号令)、《云南省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云政办发〔2010〕106号)、《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第20号令)。

  (五)考试。

  二、培训

  (一)培训对象

  已入红河州综合评标专家库人员,2019年度培训考试未通过的评标专家申报人员,2020年度申请报名综合评标专家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20年7月3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培训地点:州属单位在蒙自的评标专家到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510会议室(蒙自市振兴路州车管所对面)培训,所属地在县市的到当地的政务服务管理局视频会议室培训。

  三、考试

  (一)考试对象

  2019年度培训考试未通过的评标专家申报人员,2020年度申请报名综合评标专家人员。

  (二)考试内容:即培训内容。

  (三)考试方式:培训结束后两个月内,需要参加考试的对象到州政务服务大厅发展改革委窗口领取试卷现场考试,考试分值为100分,80分(含)以上为合格。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相关单位及时通知本部门专家参加培训。

  (二)参加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交通食宿费自理,遵守会场纪律,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

  (三)请各县市政务局做好培训签到,会议结束后将电子版发送给我委。

  (四)请各县市政务局配合完成会场安排,7月2日下午16:00进行视频调试。

  五、评标专家参加培训按《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动态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人及方式:吴珠琳; 15126138963 0873-3197046

  电子邮箱:hhzzjk@163.com

  (此件公开发布)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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