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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0)》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19〕9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0/01/13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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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0)》,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0)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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