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行政许可程序,云南朗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申请资质已通过审查,现予公示。
1、云南朗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同意: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2、蒙自淼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同意: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3、红河州坤骏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同意: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同意增项: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如对公示的企业有异议的,请及时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附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期满后(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企业按州住建局的通告领取资质证书,办理增项的企业取证时应将原资质证书正、副本交至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一楼住建局窗口。
举报电话:0873-3730777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10室
邮 编:661199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