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时政红河>公示公告

红河州法检两院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及后续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19/06/18 10:37

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关于公布云南省2019年公务员考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数据的通知》要求,现将红河州法院、检察院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资格复审,以及面试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开展体能测评的岗位

  报考我州法院司法警察岗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

  (二)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1.笔试总成绩不低于所报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笔试总成绩的岗位排名在岗位招录人数4倍比例范围内。

  (三)法院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

  时间:6月19日上午8:30

  地点:云南警官学院

  二、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1.笔试总成绩不低于所报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笔试总成绩的岗位排名在该岗位招录人数2倍比例范围(即:面试比例)内。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6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红河州人才市场一楼招聘大厅。具体地址:蒙自市工业园区八号路(州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对面,州政务服务局一楼)。

  (三)资格复审必须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可登录专题信息网,从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3.毕业证(学位证)。非2019年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学位证);2019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届时在现场签署承诺,由招录单位在考察阶段进行核实。

  4.法律职业资格证。报考有法律职业资格要求岗位的,需携带资格证(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后尚未获得证书的,需携带成绩单并现场签署承诺,由招录单位在考察阶段进行核实)。

  5.户口簿。报考有生源地或户籍要求岗位的,需携带户口簿。

  6.照片。近期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JPG格式电子照片。

  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不需要考生专门开具,但考生要对报考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签署承诺,由招录单位在考察阶段进行核实。如考生已经准备可以作为辅助材料的,由考生自行携带。

  (四)递补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预告

  红河州法院、检察院招录岗位的面试拟定于2019年7月中旬,请考生注意关注红河人才网(http://www.hhzrc.cn)、红河州政府网站(http://www.hh.gov.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特别提醒的事项

  (一)进入首轮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查询“云岭先锋”网“公务员招录”专栏(云岭先锋网址:http://www.ynylxf.cn)。

  (二)资格复审的相关要求严格按《云南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云南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三)若考生对资格复审工作有疑问,请分别咨询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0873-3053672、红河州人民检察院:0873-3733036。

  (四)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http://www.hhzrc.cn)、红河州政府网站(http://www.hh.gov.cn)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知晓政策规定及日程安排,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系不上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

  2019年6月18日

阅读下一篇

红河州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工作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