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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弥勒可邑小镇风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红发改收费〔2018〕503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8/09/25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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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18〕38号)精神,经省、州人民政府同意,依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完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 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 促进旅游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8〕918号)相关要求,现就降低弥勒可邑小镇风景区门票价格通知如下:

  一、弥勒可邑小镇风景区门票价格从60元/人次降为40元/人。

  二、改革景区门票价格执行方式。景区门票有效期原则上不得少于3日,有效期内不限次数游览。具体有效游览天数由你公司研究确定,并报我委备案。

  三、景区门票减免优惠政策严格按照云发改物价(〔2018〕918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在景区经营场所(含网络营销平台)等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执行方式及另行收费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不得收取未予公示的任何费用,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五、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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