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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红河州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意见的公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工商局

发布日期:2018/07/10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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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我局代州政府起草的《红河州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现通过红河州人民政府网站对社会进行公开征求意见,请有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在7月19日前报红河州工商局企业监管科,联系人:王云,电话:3720042。邮箱:hhzgsjwy@163.com。

  附件:《红河州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

                红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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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认定2018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公示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函[2018]2号)和《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红河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试行)的通知》(红工信发[2018]42号)精神,经过各县市组织推荐,并征求州级相关部门意见和研究审核,拟认定2018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8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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