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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对云南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举报件办理情况的通报(第十二期)

文章来源:红河州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7/12/17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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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7年11月26日进驻红河州开展工作,对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已陆续交办。收到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举报件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各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和部门认真查处,并针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现将《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对受理环境问题举报件办理情况公示(第十二期)》5件转办件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红河县浪堤镇的生活污水收集池(位于王家寨)由于近期处于修缮过程,导致污水不经沉淀直接随明渠流经徐家寨问题。(受理编号:LD20171209001) 

  (一)投诉内容:红河县浪堤镇的生活污水收集池(位于王家寨)由于近期处于修缮过程,导致污水不经沉淀直接随明渠流经徐家寨,影响徐家寨村民生活。 

  (二)调查核实情况 

  红河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在收到转办单后,要求红河县委、县政府认真履职,及时处理,火速抓好整改落实,要把依法查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当前的大事、要事、急事,抓好转办件的案件查办,对红河县区域内突出环境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重点整治,按照“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对云南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和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主动整改,严肃问责。要逐级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类环境保护举报问题不折不扣得到查处、整改到位,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有效解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按照红河州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理举报件的要求,在州级主流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公示举报件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17年12月10日,红河县收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LD20171209001号转办件后,红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联合调查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开展联合调查,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经调查核实,举报内容中所述的生活污水收集池(位于王家寨)名叫王家寨塘子,明渠(即徐家寨排水沟)位于浪堤镇浪堤村委会王家寨塘子至浪堤村委会玛梅村岔路路口一段,全长约500米左右。王家寨塘子修缮是浪堤镇目前正在实施的省级重点村建设项目,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清理王家寨塘子里面垃圾、污水及污泥;塘子边上安装安全护栏;建设一个水冲式厕所和一个垃圾房。为不再让王家寨塘子上面排下来的污水流入王家寨塘子中,施工设计了一段涵管沿塘子边沿将污水导出,排入明渠(即徐家寨排水沟),但明渠没有经过沉淀处理,导致散发的臭味影响周边村民。  

  (三)调查结论及整改措施 

  1. 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属实。 

  2. 整改措施 

  (1)要求浪堤镇人民政府将督促施工人员尽快完成省级重点村项目建设,全力清理徐家寨排水沟,并实施暗沟建设。充分利用已争取到的浪堤镇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配齐垃圾箱、垃圾筒等环保硬件设施,加强村庄卫生管理,完善村规民约,持续开展集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打造美丽宜居生活环境。 

  (2)要求红河县人民政府尽快实施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根治集镇排污问题,改善提升人居生活环境。 

  (3)要求红河县人民政府加大对红河县区域环境监管力度,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元阳县呼山村委会三号村旁边一砖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烟气和粉尘问题。(受理编号:LD20171209002) 

  (一)投诉内容:元阳县呼山村委会三号村旁边一砖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烟气和粉尘影响周边居民。 

  (二)调查核实情况 

  红河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在收到转办单后,要求元阳县委、县政府认真履职,及时处理,火速抓好整改落实,要把依法查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当前的大事、要事、急事,抓好转办件的案件查办,对元阳县区域内突出环境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重点整治,按照“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对云南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和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主动整改,严肃问责。要逐级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类环境保护举报问题不折不扣得到查处、整改到位,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有效解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按照红河州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理举报件的要求,在州级主流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公示举报件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元阳县收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LD20171209002号转办件后,元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联合执法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开展联合调查,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2017年12月12日,联合执法组到元阳县呼山三号村实地查看了砖厂周边的农作物香蕉、枇杷长势,农作物植株叶子边沿枯萎,植株叶面有灰尘,检测人员取样送往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进行鉴定。12月13日,元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培到砖厂现场视察生产情况,并深入周边群众了解相关情况。 

  经调查核实,南沙镇呼山页岩砖厂始建于2007年,已到工信部门、环保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建厂初期,砖厂四周没有居民区,该厂与呼山三号村之间的距离能满足卫生防护要求。近年来,随着呼山三号村不断发展扩容,居民建房沿公路两旁一直连到砖厂边。由于居民区与砖厂之间的距离过于接近,加之砖厂的进场道路、场区防尘措施不够完善,呼山气候干燥、缺水等原因,生产和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调查结论及整改措施 

  1. 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属实。 

  2. 整改措施 

  (1)2017年12月11日,元阳县环保局下达了《元阳县环境保护局现场整改通知及回复表》,责令南沙镇呼山页岩砖厂于12月30日前完成以下事项的整改:一是对燃煤等原料堆放场地进行封闭处理,防止风吹扬尘影响周边大气环境;二是对邻避幸福村(三号村)的场界做隔离措施,最大限度减少设备噪声、扬尘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三是对进场道路、场区进行硬化、绿化、建设车辆冲洗凹槽等防尘措施,最大限度减少过往车辆扬尘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农作物危害事宜元阳县农业局已取样送往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进行鉴定,待鉴定结果(预计20个工作日)后进一步处理。 

  (3)要求元阳县人民政府加大对红河县区域环境监管力度,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蒙自市银河路南段恒基国际小区附近的大车夜间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问题。(受理编号:LD20171209003) 

  (一)投诉内容:蒙自市银河路南段恒基国际小区附近的大车夜间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影响周围居民。 

  (二)调查核实情况 

  红河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在收到转办单后,要求蒙自市委、市政府认真履职,及时处理,火速抓好整改落实,要把依法查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当前的大事、要事、急事,抓好转办件的案件查办,对蒙自市区域内突出环境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重点整治,按照“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对云南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和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主动整改,严肃问责。要逐级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类环境保护举报问题不折不扣得到查处、整改到位,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有效解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按照红河州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理举报件的要求,在州级主流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公示举报件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17年12月10日,蒙自市收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LD20171209003号转办件后,蒙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联合调查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开展联合调查,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2017年12月11日夜间,蒙自市组织城管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大队人员到银河路南段恒基国际小区附近开展联合执法。现场共检查过往运输建材车辆30台次,查获违规运输车辆1台次,检查发现超载车辆行驶时噪声比较大,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三)调查结论及整改措施 

  1. 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属实。 

  2. 整改措施 

  (1)要求蒙自市人民政府加强货运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严防超限超载运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宣传力度,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灵活设立临时执勤卡点,逢车必查、逢违必处。 

  (2)要求蒙自市人民政府从严惩处超载超限运输、飘洒遗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严管高压重罚的态势大力查处超载超限运输车辆,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蒙自市兴业路美食城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问题。(受理编号:LD20171209004) 

  (一)投诉内容:蒙自市兴业路美食城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影响水利小区住户。 

  (二)调查核实情况 

  红河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在收到转办单后,要求蒙自市委、市政府认真履职,及时处理,火速抓好整改落实,要把依法查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当前的大事、要事、急事,抓好转办件的案件查办,对蒙自市区域内突出环境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重点整治,按照“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对云南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和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主动整改,严肃问责。要逐级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类环境保护举报问题不折不扣得到查处、整改到位,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有效解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按照红河州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理举报件的要求,在州级主流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公示举报件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17年12月10日,蒙自市收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LD20171209004号转办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安排部署,成立联合调查组,研究举报案件,分析案件原因,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开展联合执法,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2017年12月10日,蒙自市组织环保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到蒙自市兴业路美食城店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经调查核实,蒙自市兴业路美食城名为“元亨美食城”,于1996年筹划建设,是蒙自市市为解决城市烧烤行业油烟对环境影响问题,对烧烤行业集中进行经营管理。目前,入住经营户约60户,主要经营烧烤餐饮服务业。 

  (三)调查结论及整改措施 

  1. 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内容属实。 

  2. 整改措施 

  (1)2017年12月12日,联合调查组对“元亨美食城”管理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责令其制定整改措施,每户烧烤摊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提醒食客控制用餐声音,加强管理,规范经营户的经营行为。 

  (2)要求蒙自市人民政府加大对蒙自区域环境监管力度,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屏边县商店、夜间经营的烧烤店和经营地点位于商住楼的大部分娱乐场所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问题,以及屏边县特色小镇灯光亮化工程光线问题。(受理编号:LD20171209005) 

  (一)投诉内容:1. 屏边县商店、夜间经营的烧烤店和经营地点位于商住楼的大部分娱乐场所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影响周围居民。 2. 屏边县特色小镇灯光亮化工程光线影响周围住户。 

  (二)调查核实情况 

  红河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在收到转办单后,要求屏边县委、县政府认真履职,及时处理,火速抓好整改落实,要把依法查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当前的大事、要事、急事,抓好转办件的案件查办,对屏边县区域内突出环境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重点整治,按照“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对云南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和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主动整改,严肃问责。要逐级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类环境保护举报问题不折不扣得到查处、整改到位,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有效解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按照红河州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理举报件的要求,在州级主流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公示举报件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屏边县收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LD20171209005号转办件后,屏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联合调查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开展联合调查,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2017年12月12日至13日,屏边县组织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局、环保局对城区内商店、烧烤店、KTV、酒吧等场所及特色小镇灯光亮化工程进行检查。 

  1. 商店检查情况。2017年12月13日上午10时至下午17时屏边县公安局、住建局等部门对城区文化路、建设路、人民路、卫国路、沿河路的商店进行现场检查,对有播放音乐、广告的手机销售店、化妆品店、服装店、家电销售店等61户商店发放《消除噪声污染告知书》,告知消除噪声的相关要求,对部分音量过大的商店要求当场作出整改,避免造成噪声污染。个别商店产生的噪声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 

  2. 夜间经营的烧烤店检查情况。2017年12月12日晚21时至13日2时屏边县对全县烧烤摊开展治理,治理过程中告诫摊主要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尤其是夜间22点至早上6点要劝说顾客控制声音,不能产生噪声影响。同时,发放了《消除噪声污染告知书》,此次共治理烧烤摊59个,发放《消除噪声污染告知书》59份。通过集中整治工作有效改善了烤烧摊夜间扰民的现象。个别烧烤店产生的噪声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 

  3. 商住楼娱乐场所检查情况。2017年12月12日19时至13日2时对屏边县城区内娱乐场所进行检查,共检查KTV19家,酒吧13家。检查组对娱乐场所相关证件进行登记;检查相关隔音降噪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下发《消除噪音污染告知书》32份,要求各经营户严格按照告知书要求,切实做好噪音污染整治,按照国家规定噪声排放标准,自觉消除噪声污染,同时对经营的娱乐场所噪声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结果均为达标(屏边县边晨音乐厅部分包房消费者唱歌时将房门敞开致使监测超标,房门关闭后监测结果达标)。个别娱乐经营场所产生的噪声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 

  4. 特色小镇灯光亮化工程检查情况。屏边县组织住建局、环保局、滴水苗城建设指挥部、旧城改造建设指挥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排查落实,对特色小镇灯光亮化工程照明设施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照明方式、照明供电系统的选择以及设计建设进行了自检自查,均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9-2012)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特色小镇灯光亮化工程照明设施均采用光控控制方式,约在天黑前15分钟左右开灯,天亮15分钟左右关灯。 

  同时,为核实特色小镇灯光亮化工程光线扰民现象的具体区域和位置,联合调查组在屏边县各个片区开展了抽样走访调查,选取滴水苗城新城片区、老城片区人员较集中的楼房和宾馆、酒店77户住户。走访调查结果显示:100%的被调查者认为特色小镇灯光亮化工程提升了屏边县城市品位,是展现本地特色的一道亮丽窗口,对本地和外来人都有益处;在特色小镇灯光亮化工程亮灯时间段的问题上,32.6%的被调查者认为每天18:30到24:00亮灯最好,67.4%的被调查者认为是否整夜亮灯无所谓,对生活生产无影响;在特色小镇灯光亮化工程总体综合满意度的问题上,所有被调查者都没有不满意的。 

  (三)调查结论及整改措施 

  1. 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2. 整改措施 

  (1)要求各经营户高度重视噪声污染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要求各经营户在营业中提醒消费人员文明就餐,减少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要求特色小镇灯光亮化工程运营部门采用天空亮度变化进行修正的光控与时控相结合的方式控制屏边县特色小镇灯光亮化工程照明设施开、关灯时间。同时,适当启用人工干预手动控制的功能以便照明设施的开、关准确合理,避免特色小镇灯光亮化工程光线扰民。 

  (3)要求屏边县人民政府加大对屏边县区域内的日常环境监管力度,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2017年12月17日

阅读下一篇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对云南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举报件办理情况的通报(第十一期)

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7年11月26日进驻红河州开展工作,对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已陆续交办。收到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举报件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各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和部门认真查处,并针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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