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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对云南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举报件办理情况的通报(第十一期)

文章来源:红河州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7/12/16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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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7年11月26日进驻红河州开展工作,对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已陆续交办。收到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举报件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各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和部门认真查处,并针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现将《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对受理环境问题举报件办理情况公示(第十一期)》4件转办件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富春路酒吧街噪音污染整治效果明显,希望督察结束后整治效果能持续问题。(受理编号:LD20171208001) 

  (一)投诉内容:富春路酒吧街噪音污染整治效果明显,希望督查结束后整治效果能持续。 

  (二)调查核实情况 

  红河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在收到转办单后,要求蒙自市委、市政府认真履职,及时处理,火速抓好整改落实,要把依法查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当前的大事、要事、急事,抓好转办件的案件查办,对蒙自市区域内突出环境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重点整治,按照“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对云南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和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主动整改,严肃问责。要逐级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类环境保护举报问题不折不扣得到查处、整改到位,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有效解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按照红河州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理举报件的要求,在州级主流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公示举报件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17年12月9日,蒙自市收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LD20171208001号转办件后,蒙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联合调查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开展联合调查,建立常态管理机制,巩固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固化整治成果。 

  2017年12月9日晚上,联合调查组对酒吧街进行检查,没有发现酒吧有演奏设备,酒吧没有人驻唱,整个酒吧街经前期的整治后,噪音明显下降,整治效果明显。 

  (三)调查结论及整改措施 

  1. 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属实。 

  2. 整改措施 

  (1)制定日常巡查制度,由蒙自市公安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按照巡查时间安排,每天安排一个单位进行巡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建立定期联合检查制度,蒙自市公安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酒吧街的酒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各酒吧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营。 

  (2)建立长效机制,蒙自市各管理部门根据职责职能制定常态化的管理制度,进行常态化管理,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2017年12月8日,蒙自市城市管理局将酒吧街所有酒吧门口私自搭建的搭台全部拆除,消费人员全部在室内活动,进一步减少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要求蒙自市人民政府加大对蒙自市区域内的日常环境监管力度,特别对噪声监管要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个旧市紫竹园小区内兴益秘制卤味坊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气味问题。(受理编号:LD20171208003) 

  (一)投诉内容:个旧市紫竹园小区内兴益秘制卤味坊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气味影响小区居民。 

  (二)调查核实情况 

  红河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在收到转办单后,要求个旧市委、市政府认真履职,及时处理,火速抓好整改落实,要把依法查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当前的大事、要事、急事,抓好转办件的案件查办,对个旧市区域内突出环境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重点整治,按照“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对云南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和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主动整改,严肃问责。要逐级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类环境保护举报问题不折不扣得到查处、整改到位,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有效解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按照红河州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理举报件的要求,在州级主流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公示举报件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个旧市收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LD20171208003号转办件后,个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联合调查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开展联合调查,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经调查核实,兴益秘制卤味位于个旧市紫竹园小区内,主要经营米线、卷粉、卤鸡等,气味主要由经营过程中制作卤制品产生。联合调查组工作人员联系到兴益秘制卤味的经营者,向其通报了气味影响了周围居民住户的正常生活的情况,对其进行了劝诫教育,要求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安装烟气收集装置和净化装置。兴益秘制卤味的经营者表示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表态,在找到合适的经营场所后,将搬离紫竹园小区。 

  (三)调查结论及整改措施 

  1. 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属实。 

  2. 整改措施 

  (1)要求个旧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督促兴益秘制卤味坊进行整改,做好经营者思想稳定工作,积极引导其进行另外选址搬迁。 

  (2)要求个旧市人民政府加大对个旧市区域内的日常环境监管力度,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石屏县钟秀街钟秀花园小区内的几家餐馆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和噪音问题以及餐馆产生的污水未进入污水管网,随意排放问题。(受理编号:LD20171208004) 

  (一)投诉内容:石屏县钟秀街钟秀花园小区内的几家餐馆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和噪音影响小区居民,餐馆产生的污水未进入污水管网,随意排放。 

  (二)调查核实情况 

  红河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在收到转办单后,要求石屏县委、县政府认真履职,及时处理,火速抓好整改落实,要把依法查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当前的大事、要事、急事,抓好转办件的案件查办,对石屏县区域内突出环境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重点整治,按照“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对云南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和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主动整改,严肃问责。要逐级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类环境保护举报问题不折不扣得到查处、整改到位,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有效解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按照红河州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理举报件的要求,在州级主流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公示举报件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17年12月9日,石屏县收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LD20171208004号转办件后,石屏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联合调查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开展联合调查,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2017年12月9日,石屏县组织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等部门到钟秀街钟秀花园小区进行了调查。经调查核实,举报件所述的钟秀街钟秀花园小区后面(原老司法局旁)小街现有餐馆13家,其中有4家已停业,9家正常营业,全部餐馆均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全部餐馆产生的废水都通过专门的管道进入县城污水管网,各餐馆都存在移动式烧烤摊,产生的油烟排放到周围空气中,影响了周边居民。 

  (三)调查结论及整改措施 

  1. 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2. 整改措施 

  (1)石屏县住建局下发通知,要求各餐馆三天内整改占道经营问题;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餐馆小吃一个星期内整改完成油烟影响居民的问题,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确保达标排放。 

  (2)要求石屏县人民政府加大对石屏县区域内餐饮行业的日常环境监管力度,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蒙自市污水多年来未进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大屯海问题。(受理编号:LX20171208001) 

  (一)投诉内容:蒙自市污水多年来未进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大屯海 。 

  (二)调查核实情况 

  红河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举报件的办理工作,在收到转办单后,要求蒙自市委、市政府认真履职,及时处理,火速抓好整改落实,要把依法查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当前的大事、要事、急事,抓好转办件的案件查办,对蒙自市区域内突出环境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重点整治,按照“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的原则,对云南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和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主动整改,严肃问责。要逐级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类环境保护举报问题不折不扣得到查处、整改到位,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有效解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按照红河州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理举报件的要求,在州级主流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公示举报件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17年12月9日,蒙自市收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LX20171208001号转办件后,蒙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联合调查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开展联合调查,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2017年12月9日,蒙自市组织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环保局、排水管理处、排水公司、大屯海污水处理厂相关人员沿红河大道以南及官沟进行了详细调查,并查阅了相关排水规划。经调查核实,蒙自市城区地势中间高南北低,大体以红河大道为界,红河大道以南片区雨、污水排放执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收集进入南部排洪渠,最终经官沟转输后进入大屯海,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汇入南部观澜路污水主干管进入大屯海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沙甸河。从上海路往下官沟排水系统已进入个旧市辖区地界,此区域的排水管网不属于蒙自市建设和管理。沿官沟规划建设的截污干管由于受空师地界影响,还未建成雨污分流管网,目前仅建成从团山村旁官沟至大屯海污水厂段,上海路至团山村段还未建成连通。因此污水从上海路官沟桥处排入官沟,形成雨污混流,在下游约两公里的团山村旁截污口再截入大屯海污水处理厂,下雨时水量大不能完全截流。同时由于团山村旁截污口长时间未清理,也导致了污水溢流至大屯海。 

  (三)调查结论及整改措施 

  1. 调查结论 

  经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内容属实。 

  2. 整改措施 

  (1)蒙自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清理了个旧辖区团山村旁官沟主截污口堵塞垃圾,截至12月10日污水已完全进入截污管进入大屯海污水处理厂。用沙袋在河道内筑起一道拦水坝,避免污水溢流至大屯海。12月11日、12日继续对沿线排水管网全面巡查,没有发现污水溢流到大屯海现象。 

  (2)要求蒙自市人民政府协调空师,加快推进未建管网建设连通,把污水全部截入大屯海污水处理厂处理,不断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 

  2017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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