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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对受理环境问题举报件办理情况公示(第三期)

文章来源:红河州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7/12/01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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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7年11月26日进驻红河州开展工作,对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已陆续交办。11月30日,红河州人民政府受理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件7件,现已分别转给开远市、蒙自市、个旧市、泸西县、红河县人民政府办理。按照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对举报件办理工作情况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将举报件受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开远市一行路95号一家被政府勒令停产的食品加工厂在夜间偷偷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噪声问题。

  举报事项:开远市一行路95号一家被政府勒令停产的食品加工厂在夜间偷偷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受理编号:LD20171130001

  责任单位:开远市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17年11月30日-12月7日

  二、开远市一行路95号一家被政府勒令停产的食品加工厂在夜间偷偷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噪声问题。

  举报事项:开远市一行路95号一家被政府勒令停产的食品加工厂在夜间偷偷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受理编号:LD20171130002

  责任单位:开远市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17年11月30日-12月7日

  三、蒙自市锦华路南段大货车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问题及蒙自市部分市民带宠物狗去市区五大中心人工河道中洗澡污染河水问题。

  举报事项:1. 蒙自市锦华路南段大货车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影响周围居民生活。2. 蒙自市部分市民带宠物狗去市区五大中心人工河道中洗澡,污染河水。

  受理编号:LD20171130003

  责任单位:蒙自市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17年11月30日-12月7日

  四、个旧市官家山大屯选矿厂堆矿区未采取防护措施,产生粉尘问题。

  举报事项:个旧市官家山大屯选矿厂堆矿区未采取防护措施,粉尘扬散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受理编号:LD20171130004

  责任单位:个旧市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17年11月30日-12月7日

  五、泸西县金马镇石岗村的核桃村水库被用于养鱼,污染水库水质问题。

  举报事项:泸西县金马镇石岗村的核桃村水库被用于养鱼,污染水库水质,影响当地村民饮用的地下水水质。

  受理编号:LD20171130005

  责任单位:泸西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17年11月30日-12月7日

  六、红河县迤萨镇亏容路红河县石膏粉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异味问题。

  举报事项:红河县迤萨镇亏容路红河县石膏粉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异味影响周围居民生活。该问题曾向红河县环保局反映过,该厂整改后增设了环保设施,但效果不佳。

  受理编号:LD20171130006

  责任单位:红河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17年11月30日-12月7日

  七、个旧市乍甸镇超拓冶炼硫酸分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问题。

  举报事项:个旧市乍甸镇超拓冶炼硫酸分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周边村民田地土壤,导致农作物(葡萄)减产。

  受理编号:LD20171130007

  责任单位:个旧市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17年11月30日-12月7日

  红河州人民政府责成相关责任单位制定举报办理工作方案,明确督办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相关查处和整改情况将适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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