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相关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普查并提出申报,并经红河州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专家会员会组织专家评审通过,提出红河州第一批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建议名录名单。建议名录名单包括:2个历史风貌保护街区、27个风貌建筑,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自2017年11月4日起至2017年11月10日止,意见建议反馈至2017年11月13日止。对此建议名录名单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与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规科联系。
联系方式:
(1)来信地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广场413室,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规科,邮编:661199。来信日期以邮戳为准,请在信封正面注明“风貌保护公示意见反馈”。
(2)电子邮箱:hhzzjjfgk@163.com。电子邮件以发件时间为准,请在主题栏注明“风貌保护公示意见反馈”。
(3)联系电话及传真:0873-3730779。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3日
红河州第一批历史风貌街区保护建议名录
名单(2个)
弥勒市竹园镇竹园老街、泸西县中枢镇建设街。
红河州第一批风貌建筑保护建议名录
名单(27个)
弥勒市(3个):弥勒市竹园镇那庵村阿阳草庵寺、弥勒市竹园镇那庵村大板凳寨云峰寺、弥勒市竹园镇龙潭哨村龙潭寺。
泸西县(18个):泸西县中枢镇建设街9号,泸西县中枢镇建设街13、14号,泸西县中枢镇建设街16、17号,泸西县中枢镇建设街20号,泸西县中枢镇建设街21号,赵其先旧宅,张德生旧宅,张雍旧宅,广西府考棚旧址,泸西县中枢镇建设街59号,中枢镇焰山社区居民委员会,泸西县中医院职工宿舍,泸西县中枢镇建设街230、231号,泸西县中枢镇建设街232、233号,泸西县中枢镇建设街242、243、244、245、246、247号,泸西县中枢镇建设街252号(西),泸西县中枢镇建设街75、76、77号,泸西县中枢镇建设街107号(东)。
红河县(5个):红河县迤萨镇南门街05号、红河县迤萨镇南门街028号、红河县迤萨镇南门街048号、红河县迤萨镇南门街049号、红河县迤萨镇南门街050号。
绿春县(1个):绿春县民族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