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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第四次(2017-201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招标通知

文章来源:红河州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6/21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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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委和州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州属各事业单位,各县市委宣传部、各县市社科联,州内各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

  红河州第四次(2017—201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选题征集工作已结束,此次共征集到96个选题,经专家评审,有39个选题入选《红河州第四次(2017—201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经红河州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领导小组审定,现予发布《课题指南》,并就做好红河州第四次(2017—201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州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申报。各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上级主管部门请及时将文件转发给所属院校、院所。

  二、申请人要认真研究《课题指南》,准确把握立项导向,结合个人的研究专长积极申报。要高度重视选题的科学性、论证的充分性和填写的规范性,并确保提交的《申请书》纸质版与电子版信息一致。

  三、申报要求、申报办法详见《课题指南》。

  四、申报单位和个人可向州社科规划办领取或从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h.gov.cn/)“公示公告”栏查询下载《红河州第四次(2017—201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红河州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红河州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统计表》。

  五、申报材料采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盖章后,统一报送州社科规划办公室。报送材料包括:1.申请书2份;2.统计表1份,纸质版须加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电子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某单位红河州哲学社会规划项目申报数据”字样。

  六、申报日期为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7月31日。各单位于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州社科规划办,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马岑晔 徐文荣

  电  话:0873—3790592      13769400271

  电子邮箱:hhzskghb@163.com

  地  址:蒙自市锦华路五大中心老年活动中心A区302室州社科联科研部。

  邮  编:661199

  附件:

  1、《红河州第四次(2017—2018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2、红河州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

  3、红河州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统计表

  红河州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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